小喵不在現場,沒有親眼看到無法講什麼話,但執法人員對於這種種不合理之處,沒有詳加調查,相關人員的在場證明如目擊人員、沿路的監視錄眼帶等,就直接講出結論,警察先生,調查這些事證不難吧??!!!家屬看到證據自然就不會講話難怪大家會有非議,果然有關係就沒關係.....
sony9 wrote:算啊肇事逃逸看到事故沒幫忙CALL救護車,都有事了 有這回事?看到事故不幫忙就有事?據我所知肇事逃逸不分肇事者跟被害者出事誰走就誰肇事逃逸但我還不知道看到不幫忙就有事什麼法,那條,還是有判例?
感謝副局長教了這條交通法規:肇事車在現場人不在現場就不算逃逸!原來喝醉酒撞到人先離開現場,等酒退了再出來就不算逃逸!這幾天在我們這的巷子口有一名喝醉酒的人開車撞到人,他在車上不下車一直打電話給我們這的鄉代表,來了一堆鄉民代表連議員兒子也來了?人撞到送醫昏迷,一名代表也滿身酒氣的要跟家屬和解?我們這的居民大家氣憤的說不可以和解,警方看到居民越聚越多才開始錄影,最後那些代表看到居民不爽才離開,最後那位肇事經過一小時才下車酒測0.84送回警局(警察說0.84不用扣車?有親友開回去就可以了?)那位代表下次不用選了,已經失去我們這區的選票了!原來民意代表是專幫人搓湯圓!
貓八爺 wrote:把人給撞成重傷,留下肇事車輛,駕駛烙跑,這樣不算肇事逃逸??...(恕刪) 小弟遇過那種對方故意來個小擦撞,雙方下來看完都沒事後,對方就去警局報警~提告我朋友肇事逃逸。這種人都沒事都已經屬於肇事逃逸了,這種撞到人的~~難道會沒事嗎?不過今天看到那位駕駛大言不慚的說~~頂多就被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