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若車輛停放路邊,車身有三分之一壓到紅線,是否會被拖吊開單?*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發布日期:2010/3/15答: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函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者。」按其意旨車輛停放在劃設有禁止停車線之路段時,其違規事實即已存在,其車身占用禁止停車標線多少長度,應無執法爭議,員警仍將依法開單拖吊移置保管。
這篇樓主可以貼到『機車板』,看看機車族的反應如何,三分之一給他們討論或許有很大的反應或許三分之一在某些人眼中真的還不算什麼,上次我還看過整台車橫跨機車道和轎車道的,從旁邊走過去差點手中的鑰匙就變成畫筆了
QQ麻糬魔人 wrote:常見問題若車輛停放路...(恕刪) 我有一次在金山停白線被開罰單 , 理由是車子沒 2/3 停在白線內(因為已經緊靠山壁了) , 所以現在停車都特別注意還有一次去南部停在一家店門口吃飯, 被警察照相舉發 (我在店內, 還用照的) 違規佔用機車道 , 好玩的是, 寄來舉發我的照片, 也把店家橫跨放在機車道擋在我車子前面的招牌也照進去.....這是我目前為止唯 2 收到的 2 張交通罰單...印象深刻
說到這個就覺得很悶之前有車子直接停在公寓大門的出入口 把門口都堵住了裡頭的住戶都無法進出 何況還有嬰兒車出入口也有畫紅線紅線長度大概就是大門一扇門的長度後來打1999請警察來取締拖吊 自己在樓上看警察只有第一次有來看了一下就走後來繼續打1999跟他們說警察都沒處理只看了一下就走了前前後後打了6次他們的回覆是紅線不到車子的三分之一還是二分之一不能開罰我心裡就想 那門口的紅線是畫心酸的嗎紅線的長度就是那樣 除了smart跟機車 哪有可能到一般轎車的二分之一1999的回應是說這樣不構成違規 沒辦法拖吊也不能開單他的意思就是不能處理 只能聯絡車主開走那裡頭的住戶就活該被堵住 爬過車子引擎蓋進出門口嘛?警察打了很多次電話就是聯絡不到車主後來我跟他說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的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拖吊或開罰他們就是不願意取締最後得到的心得就是 紅線果然是參考用的PS.地點在北市大安區,第一次看到人民保母這麼護著違規車輛,其中是不是有什麼秘辛??
桃園拖吊也是不會廣播的!!!至少莊敬路一帶是這樣..去年還是前年吧...我跟同事出差..他想說順便去ATM領個錢我想說那就躺一下吧...朋友才一離開車子!!!拖吊的就來了!!!馬上裝上溜冰鞋..那是令人訝異的速度...朋友回頭看到就回來跟警察說..也要廣播一下嘛..警察說.有阿..都有廣播喔..至少三分鐘以上喔..真是睜眼說瞎話...我從車上下來證明警察沒廣播..最後還是開一張單..但是沒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