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只能說超極腦殘...上次看一則新聞說一個賣香腸的小吃攤 月 賺 三 十 萬.標題打很大...算法很簡單~一份售價40元...一天賣250份.所以就是40x250x30=300000原來賺錢是這麼簡單阿...成本都不用計算...
joanne121981 wrote:月薪七萬的消防署勤務...(恕刪) 拜託 一個月7萬很多嗎消防隊員真的要救火了叫你衝火場你敢嗎??不用多 衝10次不小心1次掛掉給你再多的錢也沒用給消防人員致上最高的敬意 加油
要修理公務員也別搞錯對象....消防隊員是很辛苦的....不像其他人整天在辦公室裡吹冷氣....至於七萬就算多....別以為你就拿的起....但是....淘汰不適任的公務員這件事還是該做........別想躲呀 混仙們....
joanne121981 wrote:月薪七萬的消防署勤務中心消防員,竟然有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忙著訂便當.(恕刪) 老實說..對消防員我反而不會像警察一樣太苛責耶...他們的工作水火無情哩...有存在必要...但是又不想用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