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咆哮 wrote:
經濟要到怎樣的程度才...(恕刪)
以我個人的經驗,經濟能力並不是決定要不要結婚的主要條件,我覺得最重要的是男女雙方當事人對於婚姻及未來的共識。
20多年前,我跟內人結婚時,我才剛上班沒幾年,基本上還是個窮光蛋,雙方都很清楚彼此的情況,我們有共同面對現狀,共同為將來打拼的決心與共識,因此雙方沒有要求任何聘金或嫁妝,不過問聘納彩的儀式都遵照習俗辦哩,公證結婚,婚紗、照相、喜餅喜糖總共花了約2萬元,雖然很節儉,但是我們沒有後悔,因為我們都很清楚,我們的婚姻不要靠負債來充面子,喜宴找了個不錯的場地,宴請親友、同學、同事,結算後竟然還有10萬元剩餘,我們沒有蜜月旅行,因為我們期待在我們有能力時,我們能夠自在的暢遊世界。
婚後10年,我們已經有能力購置第2間房子、車子,婚後20年我們已經遊歷過許多國家,早已完成當年的誓言。
回首結婚時的種種,常被妻笑說那樣也敢結婚,但是我們沒有後悔,因為我們證明了經濟能力並不是決定要不要結婚的主要條件,兩情相悅、共扶共持,才能使婚姻長久,因此婚禮儀式量力而為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