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會不會變成 "刑事案件" ? 海十二有人用了! wrote:‧代袍澤尋人,如有認識的!請代為通知。謝謝各位!2010-03-07. 高雄燈會.鐵橋上拍攝.圖中的美女.帥哥請與我聯絡.你的E-mail 是無效的.我無法將照片寄給你們....(恕刪)
monstermo wrote:難道是在女友的相機裡發現的嗎??? 2010-03-07. 高雄燈會.鐵橋上拍攝.圖中的美女.帥哥請與我聯絡.你的E-mail 是無效的.我無法將照片寄給你們.大哥!小弟己發文說:代袍澤po文,因為要將照片E-mail 給他們,可是!所以po在此處及部落格上,單純就只是將照片寄給他們,並感謝各位的大力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