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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aero1031 wrote:
小弟最近遇到了些問題...(恕刪)


當初簽了現在反悔 不管有沒有法律效力

你認為你叔叔會有多不甘心

就當花錢消災吧

人為財屎 樓主保重才是上策


你也沒什麼好不甘心的 錢也是別人給的

何況都還是你阿公的子孫

至於他們要怎麼花 你也不用去管吧

當初簽下的同意書有說明如何分嗎??

若只是同意要分給弟弟,沒有指定是1/3,1/2之類的白紙黑字;就拿個三,五十萬給弟弟
然後跟他們說要不要請便,否則就走法律程序吧!!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另一個角度來看,
自己過去說的話跟承諾就可以有理由不算數?
還是白紙黑字。

縱有千百種理由,
在某些人眼中還是為了幾個錢。
這是說雙方。

如果你怕麻煩,那就乾脆分一分,又或者是捐出去..
如果你不怕麻煩.就別理他,跟他們說法院見...
這在民事法庭他們告不贏的...
保險受益人雖然可以跳脫繼承及特留分的束縛

但 版大填寫同意書的時候 , 祖父仍健在

相信當初填寫這份同意書

也是在祖父及當事人都同意下 , 才簽訂的

所以這份同意書的內容 , 是關鍵

如果可以認定是祖父生前也同意這樣的分配 , 受益人也同意

自然就有法律上的效力

>>>

資料參考:

又在保險契約,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

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

保險法第一百十一條第一項定有明文。

實際上即有要保人於書立切結書後再立遺囑變更受益人

最高法院亦肯認立遺囑係在立切結書之後

則切結書所指定之受益人已因立遺囑而變更,

故受益人僅得依遺囑內容請求保險人給付保險理賠金(最高法院85年台上1673號判決參照)
是以立遺囑人縱因某些因素不願或不便於生前變更保險受益人

仍得以遺囑變更受益人以遂行其意志

惟須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一條第二項通知保險人,否則不得加以對抗。
比較建議你去 請教律師 (看有沒有認識的律師)
因為如果走上法律的問題 還有同意書的問題

去請教律師吧
escudolin wrote:
…相信當初填寫這份同意書
也是在祖父及當事人都同意下 , 才簽訂的...(恕刪)
樓主有說過:「當時祖父人還在,他本人的意思也是不同意分攤…但是後來我被情勢所逼,簽了同意書願意分給過繼給叔叔的親弟弟」所以應該是樓主單獨簽同意書。應該也不會有遺囑變更受益人的情形。

該「同意書」的性質,很可能是債權讓與。不知道樓主是請教過誰,為何認為沒有法律效力?方不方便把內容貼出來?
我也覺得請教律師會比較好..
還是讓專業的來..比較好打發他們..
你簽的時後....滿20歲了沒...
如果沒有....就無效....
民法要滿20才是成年人....
未滿20歲簽的...無效!!
aero1031 wrote:
現在問題是,錢已經期滿可以領回
保單受益人是我,所以錢當然是入到我帳戶
但現在我賭氣不想妥協,因為一切都只是某位親戚在指使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妥協?不妥協?
或是板上的各位有其他的好建議?



投資失敗.. 錢花光了...很合理吧..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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