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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理性與寬恕


litcmini wrote:
怕熱還進廚房!!!
佔著茅坑不拉屎的領國家薪水!!!
卻連最基本的依法執法都不懂!!!
台灣的高官若每個都像妳這種的,台灣豈不是亂成一片!
何來理性、正義~~~

"審判的是「人」而不是「神」"-----這是王部長所說的~~~~
所以呢,乾脆把法律給廢了吧!!!反正人不是神,怎麼可能完全完美!!!
你明確知道法律存在之必要嗎?!

法律是最低道德要求,死刑存廢可討論修正!!!!
但,請問現在的法律規定的啥,還容得你大談個人美夢~~~
不要在那邊嘴炮,快點修法或就依法執法吧!!!


我太贊同你的說法了.. 想說的都被你說了!!

補一句... 王清峰!! 去領盒飯先....

Johnson407 wrote:
如果後來真的証明了清白, 那一條命是要怎麼賠. 如果要以眼還眼的話, 那是不是要把判死刑的法官還是檢察官也斬了才叫做正義.
..(恕刪)

如果假釋了的死刑犯又殺了人, 那一條命是要怎麼賠, 如果不以眼還眼的話, 那是不是要把全台灣的人都讓他殺了才叫正義....
哪天有受害者家屬以把王部長幹掉的激進手法來表現受害者弱勢族群的聲音時
就是有趣的時候了
樂觀其成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以上都是玩笑話,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herozero wrote:
如果假釋了的死刑犯又殺了人, 那一條命是要怎麼賠, 如果不以眼還眼的話, 那是不是要把全台灣的人都讓他殺了才叫正義....


廢不廢死刑可以慢慢討論....對於生命每個人看法不同... 佛家講割肉喂鷹.. 儒家說以直報怨... 都沒有所謂對錯...

但是.. 王部長不該把個人的信仰強加於全民.. 王部長不該把個人的信仰強加於全民..這是民主社會最基本的原則..
狗屁不通的【理性與寬恕】
要寬恕也要看那些被害人(及其家屬)願不願意寬恕吧~
我就不信妳家人被宰了姦了,妳還有臉說寬恕
john6517 wrote:
我太贊同你的說法了....(恕刪)


去領盒飯???

領啥飯??

給個麵包牛奶就好了...
44個人渣,舉一個就好,

28.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刼財刼色,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這個不處決是要讓他在獄中擔任講師傳授怎樣煮人肉嗎?

"
王清峰在法務部答覆媒體進一步詢問時指出,死刑犯固然很壞,應受制裁,但剝奪他們的生命,並不會使這個社會更好。
"

建議把他們收容在法務部長官邸,讓部長的理性與寬恕去感化他們.

發財猴 wrote:
去領盒飯???

領啥飯??

給個麵包牛奶就好了...


領盒飯是大陸的說法.. 即臨時演員被一刀砍殺後..就可以退場去領便當(大陸稱盒飯).....
奉公守法的小老百姓.手既無錢(請律師).又無權(黑白都不敢得罪)............連最後可以依賴的法律都無法讓我們免於恐懼(被迫害)的自由都沒有
免於恐懼的自由都沒有?
免於恐懼的自由都沒有?
免於恐懼的自由都沒有?
免於恐懼的自由都沒有?
免於恐懼的自由都沒有?
免於恐懼的自由都沒有?
我們將何以向下一代說著與希望的未來?
沒有死刑~歹毒之人何懼之有?
沒有極刑~社會公理正義何在?
國將滅亡~
萬能的神啊!請祢讓相信萬能的神的羔羊免於恐懼!願祢的的國來臨!
人中翹楚~三生有幸!......................................................................
斃掉Ta吧!

最好是貪汙判死刑,酒駕現場撞斃,侵入民宅被屋主槍斃,闖入危險水域者判處溺水死刑等!

執行也不需要在刑場,直接在當初犯罪的現場斃掉,也不配辦喪禮,直接火化!

至於其家人也必須為人格教育失敗負連帶賠償責任!

中華民國萬歲三民主義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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