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q822 wrote:該不該送檢決定權不在警察,而在檢察官
應該說~該不該起訴~決定權在檢察官~但是要不要移送檢察官偵辦~警察是有決定權的
有的時候~一些小罪~檢察官很明顯會以不起訴處分的~例如這些偷花偷水的小案~首次其實可以規勸的方式讓民眾知道這種行為是不對的(千萬別認為民眾都應該知道這是不對的~還真的就是有人不知道~當然也不能排除有人假裝不知道

檢察官或是法院其實可以制定一些裁量基準~讓警察有規範可以遵循~也就不用動不動被質疑執法專業性了

以上為個人意見~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檢察官或是法院其實可以制定一些裁量基準~讓警察有規範可以遵循~也就不用動不動被質疑執法專業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