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533 wrote:
網路寫個色情文章 也算"妨害風化罪?" @@? 這算是哪門子的道理?
台灣的法律是否該修法了?
只是純粹寫個色情小說也會被起訴?
如果把夫妻間或男女朋友在床上的過程也敘述一番 算不算"妨害風化罪?" @@?
這是意指"暗示 或者其他之類法律不允許界限" @@?
我想知道:那些訂法律條文的人們,腦子到底是在想什麼?
我想問的是:算不算網路文字獄?
...(恕刪)
這以前就常抓了呀!!!!
所以幾年前的BBS sex story版都關了....因為很多人被抓.....甚是敘述一夜情的也被抓...
不過那時候流行的起訴法條是....兒童少年福利法.....因為若讓兒童看到了...會影響其身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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