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可白 wrote:路邊停車.有收費原來...(恕刪) 恭喜你..桃園縣是委外收費的!許多地方30分鐘收一次!你的單子不見..代表你是剛停的!停30秒就來開單囉!收費到晚上20:00...就算是19:59..還是會給你一張!!別嘔!!很多正義魔人會告訴你..使用者付費!!停一分鐘都要付費!!!因為你已經停了!!
我還遇過把我車子刮傷的收費員咧開單不下車 整個人跟摩托車趴在我車旁邊開單 可以再懶一點!!我就跟她說車子一定是妳刮傷的 她還不承認我叫她當場用剛剛的動作試一次看看一比對 車子刮傷的位置就剛好是她摩托車把手位置!!bingo!
36多蒙卡修 wrote:人在車上但車在格子裡一樣會開....他不會管這個 沒錯!停車費是該車輛使用此停車格應繳納的費用,不論裡面有活人還是死人...去年有個新聞不知大家有無印象..一位收費員對停車場內一部轎車連開三天單(應該是),發覺裡面睡覺(???)的人姿勢都沒變???才報警處理...都死了三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