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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這樣算逃漏稅嗎?

紅燈停 wrote:
上頭說有一筆金額約7...(恕刪)


明天趕快遞上辭呈
雖然繳稅給政府養豬蓋蚊子館對我們沒啥好處.
為了預防自己所得税率跳級
歸還時記得勿現金繳回,留下匯款單據,並且留下老闆的書面或口頭"指示"的紀錄.
這樣你的工作就有保障了,除非老闆不怕查稅,罰款.
當然如果只有稅的問題那還好... 畢竟七萬塊稅不會多到哪裡去...
只是你也很難算適用的稅率...因為我國的綜所稅是累進的...不過只是會到你的戶頭...名目是什麼 ?
可能連勞保之類以薪資計算的保費也被省了...
不過這都還好....
最慘的是...過幾天警察來找你...說那是詐騙集團的洗錢戶頭...你可能很難解釋了...
還沒發薪所以薪資單也還沒收到,名目會掛什麼我也不知道?!
不只我被找去當人頭,其他也有聽到被抓去當人頭的,負擔金額不一,
抽的也不一樣,大概老闆大小眼?
不然就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名目是掛獎金,想請問各位神人,
這算是合法節稅嗎?
事情沒有那麼簡單喔

財政部在97年3月7日後有更改「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先假設你的投保薪資是NT$54,500好了

若您沒有申報扶養親屬的話每個月是不用預繳薪所稅

但,一旦你今天戶頭匯入NT$70,000

則,你這個月的薪資所得來到NT$124,500

這時,依照「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來看的話

在0位扶養親屬時需公司必須在當月填寫你的「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

預繳NT$11,840;若此時公司沒有繳交又被國稅局發現後

你會被按照天數加徵滯納金(罰起來很嚇人的)

如果你這只是這個月的單一匯款,而不是每個月都會有七萬入帳的話

還單純些,記得去找你們公司的會計問問相關的繳稅問題

我知道的就大概這些了,希望對你有點幫助。
豆豆假期 wrote:
事情沒有那麼簡單喔財...(恕刪)


謝謝大大提供資訊

不知道這種小咖的案子,國稅局接不接?
本身是認為這樣動用到員工戶頭再回收,不像正當公司該有的舉動,
還是業界都已經習以為常,幫忙吐錢只是舉手之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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