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曉得他會不會去兼你一堂必修課....我化學實驗老師就是註冊組組長電磁學老師的徒子徒孫佔據了教務處一半人手教官死都挺班導,因為以前期末考放水讓他順利去考預官,官官相護....不是你站不站的住腳理由穩不穩充不充分,重點是你得罪到人.....
imhung wrote: 如果是這種特殊情...(恕刪) 行政職員 很熟練的說 很多人都告到校長那 但校長說照規定來 (也對 有錢誰不賺 是吧)接下來說住宿費 併入註冊單 所以他是學費 不可拆開 這就想讓他上水果紅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