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上請假直接帶著資料殺到國稅局去問,才知道他們的報稅軟體好像有bug,住宅重購的部分好像不會申報,所以我賣掉房子再買房子的部分用報稅軟體算,出來的結果是0,國稅局就以為我逃漏稅了,不過經資料佐證後已經修正過來了,終於解決這問題了,有收報補稅單的大大們如果對補稅單有疑問的快去國稅局查清楚吧。
你們還好吧... 畢竟你們都住在台灣, 公共設施都享受得到.我住國外, 每年還要跟我收不少的所得稅, 兩三年才回台灣十幾天...算一下好了... 等於我回台灣, 享受那些公共設施, 一天要付約四千塊台幣. 不要跟我說"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呀!". 我聽不懂.現在台灣政府真是越來越差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