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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與萬芳醫院的糾紛![已解決!感謝萬芳醫院之回覆]

chcsf wrote:
小弟約於95~96年間因肝炎急性發作於萬芳醫院接受約肝安能治療(健保給付-小弟皆有按時取藥).
因每次回診醫師都會給予下一次之回診條.
上面記載下次回診時間.
直到最後一次回診醫生說了一句肝指數OK了且沒再開立此回診條小弟便認為療程已結束(之後萬芳醫院也無打任何電話與小弟聯絡-這是讓我最不滿的)!
直到98/12/23小弟又再次肝炎復發於彰化醫院就醫.
院方打算幫小弟申請第二次之給付(干擾素).
但院方於今日通知小弟我於三年前於萬芳醫院之療程並未結束屬擅自停藥.
依健保局給付B肝藥物給付原則若第一次療程擅自停藥則爾後肝炎復發之第二次療程將不給付.
...(恕刪)



chcsf wrote:
但我仍深感憤恨不平的是為何當初萬芳醫院明知道這個健保局的B肝藥物試辦計畫不能擅自停藥否則會永久喪失補助資格.卻無法以電話告知我我的醫療中斷了(因為那時候我壓根兒以為療程結束了!)
...(恕刪)


chcsf wrote:
病歷是一定會去調的...我也會貼出來...
只是上面就是記載病人於領完6或幾期藥物後自行停藥(上面可不會紀錄病患誤以為完成療程)...
我抱怨的是...為何醫院沒打電話追蹤呢...
撥個電話跟我說明一下這一切誤會不就沒了...
打個電話真的那麼難嗎??
彰化醫院做得到追蹤病人療程...萬芳就不行???
....(恕刪)


醫師是否當時告知療程結束?

你是因醫師說肝指數OK了,且沒再開立此回診條,就自行判斷療程結束?

這可能是誤會,

但對錯呢?

我不予置評,

因我不清楚醫院對於毎一個療程期間都需主動開回診單通知病患複診

且於病患中斷療程時需主動通知病患回診

當然是否疏失就看以上是否都為肯定答案,

才可判斷醫院是否疏失,

建議向北市衛生局聲請醫療糾紛調解,

看看是否有解決的方法。

taichung kan wrote:
北市衛生局聲請醫療糾紛調解


感謝taichung kan大大一直提供小弟建議..深深感謝您
北市衛生局的申訴小弟已於3天前送出..因為連假一直顯示受理中..希望假期結束能有個好結果..

其實整件事情出在溝通上..一開始醫生的態度讓我誤解療程已完成(還是小弟太笨~~^_^~~)..
事後醫院又沒針對此病人異常無回診做追蹤才導致現在這個局面..
小弟現在努力申請病歷影本中(網路竟只能申請1年內的病歷..我看我明天要拖著爆肝的身體跑一趟萬芳申請我3年前的病歷了..希望之後印好可以用寄的..不然真會跑死人..我還得努力賺錢養我無業的病妻與幼兒呢)...
雖然這本病歷最後可能於事無補..
去印全部病歷應該就行了,不過這樣頻繁的急性發作還真傷身體,你的肝平時處於慢性發炎狀況,要定期檢查,照照超音波,如果有病變才好早期治療
當我們有出錯時政府理所當然的會罰你錢或…
但當我們發現是政府出錯時,他確要我們自已找證據來說他錯了…
不然他們就不承認他們是錯的…
就這是市井小民的悲哀…
大大你要好好加油對抗他們…
必要時聯合大家的力量一起對抗…
sunfish001 wrote:
去印全部病歷應該就行...(恕刪)


感謝sunfish001 and iwjbb大大叮嚀..小弟大約4個月回診一次(彰化地區)..
有驗GOP與GPT與超音波..先前的指數都只是稍高..
GOP GPT都約80~90...超音波則正常..
這次發病還來的相當突然..
還好是第二次發病了有警覺心..
發病初期就跑去看醫生..所以身體還尚可..

只是在申請干擾素的健保給付遇到這種鳥事...唉~~~
請原諒小弟上來論壇取暖的行為..因為想到工作已經請了許多天假..老婆又一直生病..也無法好好陪小孩..沒收入又要支出一堆醫療開銷..加上可能於未來干擾素金額要自付...再不上來01取暖我真的會瘋掉..

夜已深了...小弟只能乖乖的去睡了..不論如何深深感謝sunfish001 and iwjbb大大的關心.讓小弟心中充滿暖流...
謝謝你們..
目前台灣的醫療系統還是以老大自居,所以承辦人當然會認為小老百姓好欺負。且...事過境遷,很多事情都會被推的一乾二淨。

我建議V大要利用媒體及政界的力量,小老百姓是不被鳥的。
Hello ,
現在很多醫院都有 肝臟防護人員, 對B肝, C肝病患造冊追蹤
沒回診的就會打電話
我記得肝炎治療 健保有獨立預算, 醫院不太可能有錢不賺, 算是溝通的疏忽吧
事情過那麼久
資料銷毀
就算真的有資料
醫院也未必會提供
到後面老大
可能要自己吃下來
本人是萬芳醫院消化內科主任吳明順醫師, 關於您的情況我們會再查明清楚(但需要您的打電話找我調出病歷來看, 醫院電話0968718570), 因為在民國95~96年間, 健保局給付干安能最多只有18個月, 但是醫師若要停藥, 一定會跟您說明健保局的規定是有給藥期限的, 再則是干安能停藥後務必要定期追蹤肝功能, 以觀察肝炎復發的情況. 若您的狀況是經由醫師認定為治療結束, 我們亦將連絡彰化醫院的醫師將您復發的部分比照健保局2009/11的新辦法予以健保申請. 造成您的疑惑, 深感抱歉, 敬請不吝來電
剛剛跟吳明順醫生聯絡過...吳醫師人相當的客氣花了許多時間與我解釋..
且表示願意與彰化醫院聯繫後續處理方式..明日便有消息...
深深期待明日可以有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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