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enly wrote:
完稅証明? 我爸又不...(恕刪)
後事大概就差不多這樣處理了,其餘問葬儀社即可;往生後祝念完趕緊入殮,如需火葬,火化時連棺木一起火化(有專用棺木),遺體不要進冰庫,通常冰過再拿出來即使化妝,還是不好看。
至於後續遺產可慢慢再處理,往生前一年所有轉移給子女之財產(包含提領)都需列入遺產稅申報,國稅局會查帳戶資料,如往生前有大筆轉出一定會懷疑,所以即使領出來也沒用;唯獨如有銀行租用保險箱,可先將裡面值錢物品拿出來,先不要告訴銀行開戶人往生的事情,否則銀行會凍結保險櫃,等國稅局來開封。
遺產申報分常麻煩耗時,包含所有銀行帳戶、股票帳戶、土地不動產、黃金等等都要一家家慢慢去申辦,但首先要拿死亡證明書去戶政事務所做死亡登記,所以死亡證明書取得很重要,可問葬儀社如何辦理。
之所以麻煩是因為國稅局無法連線所有往生者帳戶並直接辦理繼承,但也因為如此還有機會將保險箱物品拿出;不過,也可以去國稅局列印往生者財產清冊,不過並無法全部列出,通常只有不動產現值等資料,還是得一家家銀行去清查辦理,股票繼承是最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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