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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被釘上第四台線路和第四台業者的溝通經驗---文多



sinfoni0303 wrote:
市府的建議也很妙---先生我們不會建議你把線路自行剪掉,因為我們怕你在剪的過程中受傷XD
恕刪)


應該是剪完後會受傷(第四台會落人來) 而不是減的過程中吧
那我家的邊間空屋牆壁被裝中華電信釘了電話盒在牆上 牽線給後面的住戶使用~

2樓牆壁 還被台電釘上了一個電燈~~


這樣能求償嗎???
沒有經過『樓主』(不是這討論區的樓主)的同意就私自在外牆釘設設備,又造成樓主家的外牆漏水...
寄個存證信函,告對方毀損罪......

我直接想到的就是這個。當然,這種事情可大可小,最好是去協調啦~~

線不要亂剪,真的會有安全的問題。而且亂剪線所導致對方的損失,到時後這上法院還有得吵哩~
目前線已經在那邊了,就讓他在那邊,反正除了漏水,好像也沒什麼差..
之前家裏外牆給第四台業者裝東西(不用吃電的,可能是分接器)。也是提供免費收視的回饋。
不想唸物理了...
百葉窗 wrote:
很多年以前,差不多將近20年了。
我家外牆借給第四台業者接線,除了第四台看免錢的,還付費給我家。
...(恕刪)


我外公家也是唷

第四台當時在台中市地區擴充版圖合併..然後訊號減弱..剛好外公家二樓有台電的電燈桿

然後第四台人員就有請求說..可否再電燈桿旁裝一個裝置會在外面定一個東西..會用到私人產業

而且日後維修..查線路..或是更換裝置..有需要也要上我外公家二樓

然後除此之外還要..借電供給那裝置..當時第四台人員提出的補償辦法是..

免費觀賞第四台(額外付費功能除外)

當時有簽書面合約

版主..可以依照..百葉窗..所說的..

依照有線電視法..要求支付償金

第六條

  前條第一項網路非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不能舖設,或雖能舖設需費過鉅者,得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之上下舖設之。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支付償金。
  前項情形,應於施工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所有人或佔有人,如有異議得申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裁決之。所有人或佔有人不接受裁決時,得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你家是兩家業者必爭之地...先去找其中一家問問..是否有人願意與你簽掛附鋪設線路的合約
不然請求..一定期限內拆除...就可請求掛在外牆的線路拆除

請先拍照存證...1.在私人產業建物上鋪設網路及合理的支付償金..2.求償範圍 ..3.和解

還有你家是否是有侵害到..業者相關權益

其他法律責任..也是需要問問律師

不建議..私自拆線..剪線..這侵害到該業者權益...算是侵權

taichung kan wrote:
建議樓主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6條第一項聲請補償,

如業者補償方案你不接受,

再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或逕行提起民事訴訟。

謝謝囉...這個資訊很重要...
sinfoni0303 wrote:
謝謝囉...這個資訊...(恕刪)



期待樓主後續的事情發展情況
sinfoni0303 wrote:
話說10多年前岳母買...(恕刪)


如果你們家只看民視 就全部叫他們拆光光

如果會看國家和探索 就要談好價格

現在的第四台收費真是太誇張

一佰多台 會看的不到十台 有三分之一都在賣東西

我家車庫牆壁上,也是被第四台拉了一堆線,中繼器也在上面

買房子時以前住戶也是接隔壁的來看,直到去年被抓付了半年的費用

現在我讓他自動停止收視,我也要來爭取權益.

說真的讓他們用我的牆壁,屋頂也讓他們亂拉線

爭取免費收視合情合理...
考試考O分 wrote:
斯斯有兩種
電纜也有兩種
如果是姆指粗細的不要去動它(上面有電)
如果是小指粗細的那就隨便啦

我家不小心失火了,電線燒光光了!這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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