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bitat wrote:製造"合意"的機會會...(恕刪) 有發卡銀行跟債務人達成這樣合意的案例嗎?請舉例。如果合意的協議達成,銀行員工那麼多,是由誰負責上人妻女?董事長?總經理?...還是全體男員工?哪家銀行那麼蠢,商譽不要了,而為了犯罪跟債務人達成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