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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真的應該廢除

精乘5 wrote:
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恕刪)


等王清峰變成受害者或受害家屬時,在來看看他要不要廢除死刑

雖然說人都會犯錯~

但受害人就該死嗎~

真希望他趕快遇到~><"

台灣一大堆法律真的沒救了~保障壞人

那一般老百姓的權利在哪!

最好一些支持廢除死刑的混帳官員,等變成受害家屬在來大談闊論吧
受害人的人權呢?
受害人的人權呢?
受害人的人權呢?
受害人的人權呢?
受害人的人權呢?
受害人的人權呢?
受害人的人權呢?

之前有想過,若有人把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帶走,
當他被警察抓時,我會偷偷衝上前送他致命一刀,
然後上法院時,稱 當時受了太大的打擊,神智不清.....
這樣不知會被判多重........

殺人二年就出來了,人命真不值錢。
精乘5 wrote:
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恕刪)


監察院不是最喜歡打老虎了嗎,怎麼沒看見他們出來說話
既然王女士這麼喜歡當好人,把哪各位置空出來吧
別只會想做好人。

我呸!!!作姦犯科、殺人犯火的人重刑犯有什麼資格談【人權】,說的滿口仁義道德
被害家屬人權呢?
被害家屬人權呢?
被害家屬人權呢?

裝什麼聖人什麼跟國際接軌,美國不少州可以合法擁槍自重
台灣要不要也跟國際接軌一下,可以擁槍捍衛自身呢

最可憐的就屬被害家庭,人本團體、政客都只會關心【受刑人】
有幾個人去關心過【被害家庭】呢?被害家屬的傷是跟隨他們一輩子阿
本來綠的可以拿這個大做文章 , 但是四年有兩年還在綠的手上也是不執行死刑,所以不是只有藍的混蛋..台灣人自己也是一盤散沙.. 治安問題比美牛統獨還重要都沒有半個人(或者團體)出來坑個聲,起個頭..能怪誰..
叫死刑犯 輪流處決其他死刑犯~不是很好~??

該伏法的,還是要伏法,想殺人的,也有殺人的快感!~

籠子外面的,看戲就好了~

法務部也不用養劊子手~ 多好!!!
純好奇

究竟有多少「人權團體」的人員

有親身經歷過親人被人殺害死亡的有幾個?



非法正義這時比較有效(爽)吧~
基本上~我建請判處現階段的法務部長死刑!

死刑的原因是:置民意及公正司法尊嚴於不顧,並以一己之私顛倒是非,漠視法律的尊嚴!其兇極惡更甚於一般官吏之貪贓枉法!造成之社會影響與不安尤甚!有永與人群隔絕之必要!
強姦...搶劫....殺人......台灣很歡迎...很正死不了...又可以吃免錢牢飯(納稅人養).....
假裝表現好點,還可以提早出來.....在姦殺他幾個!!!

台灣法律和清峰一起保護您~~
我覺得可以開始玩生存遊戲了,不執行死刑沒關係,那就把這群人送到一個孤島,然後讓他們自生自滅吧!這樣多有人權啊.................
以後軍人打仗

本來拿槍械

就換拿道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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