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無邪 wrote:
另欠稅三十萬...............是多少的收入才能欠30萬呢?
相信大家心知肚明
所以公務員不對該檢舉,但對於那些欠稅不繳的人,是不是也該譴責呢?
呃..這是累積啦..不是一次就這麼多orz...
而且..那個收入..是依稅法算的,
托兒所算個人執行所得, 不論實際賺或賠, 一律算你賺總收入的 20%...
所以才會積到那麼多...-.-..
實際上, 因為家母身體不好, 有陣子沒工作. 欠了不少錢,
托兒所的收入都拿來還之前的債了...
如果不是這些債, 也不會搞到要扣我的薪水...orz
所以..請各位別再把焦點放在我家人身上了好嗎...謝謝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