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yy22 wrote:
本人就是發文者誣告之賣家!
敬告發文者,閣下所發表文章內容已經涉嫌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
本人已透過評價,簡訊多次告知,請閣下改善,但閣下一犯再犯!
請於12/25前刪除此文,此為最後通牒,
若再置之不理,本人必向法院提出訴訟!
還有,告訴閣下一個常識,很多警察根本不懂法律,
我自己很多親戚就在當警察!警察懂什麼不懂什麼我一清二楚!
很多非專業執業律師,也不懂法律實務!
你要相信那些門外漢說詞,覺得你自己沒犯法,那我也沒辦法!
但是閣下所涉嫌犯下的罪行,到時候上了法院,
法官並不會因為你對法律的不了解,就判你無罪!
以上嚴正聲明!
chenyy22 wrote:
網路無正義,在下早就領教過。
正因為無正義,所以沒必要解釋什麼,也沒必要交代什麼,更不需要把證據拿出來給無關之人公審。
在下不相信網路,只相信法律。要提證據也是提給法官。想看證據就上法院。
在下EQ是很低,表達能力是很差,礙了某些人的眼,真是不好意思。
不過在下文章是針對發文者,又不是針對其他人,我也沒得罪鄉民,何必亂扣帽子?引發不必要的筆戰?
既然您刪文,有幫您護貝了
避免您貴人多忘事
引發筆戰的是誰?扣帽子的是誰?
把自己說出來的話,吞回去很痛苦吧~
___________買賣方分隔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有樓主,也該把事情交代清楚
該還給別人的公道
也不是自爆就能解決的~
不然可是很多鄉民把賣家的EQ看在眼裡阿~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想要得到幫助,先問問自己付出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