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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問各位有再Y拍買過東西的網友們~Orz 文章有點長請耐心看完~"~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wrote:
您好,謝謝來訊。
首先,站方提供服務平台給會員討論,同時也一併告知會員在網路上發文內容仍需予以負責。
目前,請您先向當地派出所進行報案等動作、程序。
同時,站方建議您在稍早提供的連結,可先回文說明。
當您進行報案程序完成,日後檢警單位來函時 站方會配合其內容;予以提供來函資料。
此外,剛搜尋您該帳號的相關回報未果,且您發文內容仍在編輯修改中;所以先給予回應。
...(恕刪)

系統服務員的回應...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354381&m=f&last=16549678
海鳥帶來夢想的力量

網路無正義,在下早就領教過。

正因為無正義,所以沒必要解釋什麼,也沒必要交代什麼,更不需要把證據拿出來給無關之人公審。

在下不相信網路,只相信法律。要提證據也是提給法官。想看證據就上法院。

在下EQ是很低,表達能力是很差,礙了某些人的眼,真是不好意思。

不過在下文章是針對發文者,又不是針對其他人,我也沒得罪鄉民,何必亂扣帽子?引發不必要的筆戰?

chenyy22 wrote:
我也沒得罪鄉民,何必亂扣帽子?引發不必要的筆戰?


抱歉

如果網管有看到此篇文章
麻煩幫我刪除,謝謝。
chenyy22 wrote:
本人就是發文者誣告之賣家!

敬告發文者,閣下所發表文章內容已經涉嫌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
本人已透過評價,簡訊多次告知,請閣下改善,但閣下一犯再犯!

請於12/25前刪除此文,此為最後通牒,
若再置之不理,本人必向法院提出訴訟!

還有,告訴閣下一個常識,很多警察根本不懂法律,
我自己很多親戚就在當警察!警察懂什麼不懂什麼我一清二楚!

很多非專業執業律師,也不懂法律實務!

你要相信那些門外漢說詞,覺得你自己沒犯法,那我也沒辦法!
但是閣下所涉嫌犯下的罪行,到時候上了法院,
法官並不會因為你對法律的不了解,就判你無罪!

以上嚴正聲明!


chenyy22 wrote:
網路無正義,在下早就領教過。

正因為無正義,所以沒必要解釋什麼,也沒必要交代什麼,更不需要把證據拿出來給無關之人公審。

在下不相信網路,只相信法律。要提證據也是提給法官。想看證據就上法院。

在下EQ是很低,表達能力是很差,礙了某些人的眼,真是不好意思。

不過在下文章是針對發文者,又不是針對其他人,我也沒得罪鄉民,何必亂扣帽子?引發不必要的筆戰?
既然您刪文,有幫您護貝了
避免您貴人多忘事
引發筆戰的是誰?扣帽子的是誰?
把自己說出來的話,吞回去很痛苦吧~
___________買賣方分隔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有樓主,也該把事情交代清楚
該還給別人的公道
也不是自爆就能解決的~
不然可是很多鄉民把賣家的EQ看在眼裡阿~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想要得到幫助,先問問自己付出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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