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入一下,突然想到公司法老師說的,法人為什麼沒有刑事責任,因為法人雖然具有法律上的權益,但是法人沒有手也沒有腳,如何打人?如何傷害?怎麼會有刑事責任?而且就算法人有刑事責任,要如何把法人關起來?如何槍斃?(但是經營者是有的...)比照一下這個標題........
看到自家公司鬧成這樣子 感覺真怪 上次一起去台中開會的前輩們之後全都被封殺了 這次鬧很大的會議是要所有營業處的處經理代表所有業務員歡迎新東家的入駐和背書簽署後的處經理可以領到錢完成公司競賽也可以比沒簽暑的處經理多領獎金反正就是要業務員用歡迎的態度來面對新東家(不管他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