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taiwan wrote:什麼"全拿"?...(恕刪) supertaiwan wrote:一直在告訴我媽及妹, 萬一我爸過世, 她們二個要抛棄繼承, 讓房子都歸我 ---------------------------------無法事事如意,是吧!(或許有人能想的出來,不好意思換手,ZZZZ)
立遺囑+1沒立的話, 就像前面大大說的妻子1/2 兒女再均分剩下1/2有立的話, 就依遺囑所寫的在沒有幫她們做保下, 除非她們身故(非詛咒意思) 不然她們欠的債不會算到你身上這個連結 跟你提法拍的狀況很像司法院法拍公告
bernie3208 wrote:立遺囑+1沒立的話,...(恕刪) 有立的話, 就依遺囑所寫的別忘了,有特留份。遺囑立了,抵觸無效喔例如,你阿爸願意把所有財產掛點之後給你NONONO...........不行還是要分阿母1/2剩下1/2...........的1/2你妹1/2裡面的1/2立遺囑,應該是說,啥東西給你這東西給他特留份繼承權 女兒護身符看一下,出處信實稅務顧問看完之後,補充死前,贈與.........活著。要不先叫你爸辦過戶給你吧.....贈與稅繳一下。死後,繼承.......到時候沒得吵。通通有獎有錯誤請指正
bernie3208 wrote:立遺囑+1沒立的話,...(恕刪) 請問 "立遺囑"是指我爸 "立遺囑", 將房子以後我爸往身後, 全歸我?可是 法律上不是 遺產有"特留份繼承權"?http://tw.myblog.yahoo.com/jw!3_TKbp.UER7jUhNZVnguXxA-/article?mid=47特留份繼承權 女兒護身符我真真怕的是, 我媽及妹 以後沒有自己的房子住我媽及我妹很會花錢花錢完全沒有節制 一旦 她們拿到房子的一部份 , 亂花錢, 亂刷信用卡以後什麼錢都沒有了 房子都沒有了 就只能租屋過日子了
大概看了一下1.樓主父親可能生病了.所以現在已經在想萬一父親往生後.房子會被法拍...會不會太不孝了2.母與妹之前是卡奴.但現在已協商.以10年還卡債...樓主擔心2人在父親過世後擺爛不還. 房子會被法拍她2人到時也可以用房貸還啊~或是出售房屋..大家分錢啊~3.要求母與妹拋棄繼承她倆也有權繼承.為何要把錢給你??
這是無解的問題立遺囑也沒什麼大用處樓主的母親與妹妹只要不拋棄繼承就一定可以拿到她們的部分樓主現在都已經開口要她們拋棄了那麼感情應該也有限了大概她們也不會拋棄也許令堂會願意拋棄但你妹妹應該是不可能所以你最多只可能拿一半我勸樓主想開一點萬一令尊真的過去了與母親妹妹商量商量,一起把房子給賣了,各自拿到各自的部分然後開始自己的生活令堂與令妹就讓她們自己去面對她們的債務吧與其最終被法拍不如自己賣個好一點的價錢
沒注意到應繼分 和 特留分應繼分是跟很多大大還有我之前寫的一樣....是未立遺囑的狀況下媽媽 1/2樓主 1/2*1/2(跟妹妹均分)妹妹 1/2*1/2特留分是避免遺產被某人整碗端走所寫的民法第 1187 條(遺產之自由處分)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民法第 1223 條(特留分之決定)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如果立遺囑的話 變成媽媽 1/2*1/2=1/4妹妹 1/2*1/2*1/2=1/8樓主 1/2*1/2(樓主原有的應繼分)+1/2*1/2(媽媽應繼分的另一半)+1/2*1/2*1/2(妹妹應繼分的另一半)=5/8如果房子價值大於遺產5/8.....媽媽和妹妹還是持分人之一如果房子價值小於遺產5/8.....這可能要協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