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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如果一個房子由二個人所共有, 其中一個人欠銀行錢, 銀行還是可法拍這個房子?

天天白日夢 wrote:
回到原點:全拿)


什麼"全拿"?
supertaiwan wrote:
什麼"全拿"?...(恕刪)

supertaiwan wrote:
一直在告訴我媽及妹, 萬一我爸過世, 她們二個要抛棄繼承, 讓房子都歸我

---------------------------------
無法事事如意,是吧!
(或許有人能想的出來,不好意思換手ZZZZ)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立遺囑+1
沒立的話, 就像前面大大說的
妻子1/2 兒女再均分剩下1/2
有立的話, 就依遺囑所寫的

在沒有幫她們做保下, 除非她們身故(非詛咒意思) 不然她們欠的債不會算到你身上

這個連結 跟你提法拍的狀況很像
司法院法拍公告
bernie3208 wrote:
立遺囑+1沒立的話,...(恕刪)

有立的話, 就依遺囑所寫的

別忘了,有特留份。
遺囑立了,抵觸無效喔

例如,你阿爸願意把所有財產掛點之後給你
NONONO...........不行

還是要分阿母1/2
剩下1/2...........的1/2你
妹1/2裡面的1/2

立遺囑,應該是說,啥東西給你
這東西給他
特留份繼承權 女兒護身符
看一下,出處信實稅務顧問

看完之後,補充
死前,贈與.........活著。要不先叫你爸辦過戶給你吧.....贈與稅繳一下。
死後,繼承.......到時候沒得吵。通通有獎

有錯誤請指正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bernie3208 wrote:
立遺囑+1沒立的話,...(恕刪)


請問 "立遺囑"
是指我爸 "立遺囑", 將房子以後我爸往身後, 全歸我?
可是 法律上不是 遺產有"特留份繼承權"?


http://tw.myblog.yahoo.com/jw!3_TKbp.UER7jUhNZVnguXxA-/article?mid=47
特留份繼承權 女兒護身符

我真真怕的是, 我媽及妹 以後沒有自己的房子住

我媽及我妹很會花錢
花錢完全沒有節制 一旦 她們拿到房子的一部份 , 亂花錢, 亂刷信用卡

以後什麼錢都沒有了 房子都沒有了 就只能租屋過日子了
大概看了一下

1.樓主父親可能生病了.所以現在已經在想萬一父親往生後.房子會被法拍...會不會太不孝了

2.母與妹之前是卡奴.但現在已協商.以10年還卡債...樓主擔心2人在父親過世後擺爛不還. 房子會被法拍她2人到時也可以用房貸還啊~或是出售房屋..大家分錢啊~

3.要求母與妹拋棄繼承她倆也有權繼承.為何要把錢給你??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無論如何
你爸假如回家
你媽一定先會有1/2
剩下的1/2你和你妹和你媽
三人再分

誰說你有1/2的呀?
你問我會什麼?我想我什麼都不會!
樓主的意思是怕他媽 跟妹妹把錢花光光
到時候欠一屁股債 連他那一份也被花光
這是無解的問題
立遺囑也沒什麼大用處
樓主的母親與妹妹只要不拋棄繼承
就一定可以拿到她們的部分

樓主現在都已經開口要她們拋棄了
那麼感情應該也有限了
大概她們也不會拋棄
也許令堂會願意拋棄
但你妹妹應該是不可能
所以你最多只可能拿一半

我勸樓主想開一點
萬一令尊真的過去了
與母親妹妹商量商量,一起把房子給賣了,各自拿到各自的部分
然後開始自己的生活
令堂與令妹就讓她們自己去面對她們的債務吧

與其最終被法拍
不如自己賣個好一點的價錢


沒注意到應繼分 和 特留分

應繼分是跟很多大大還有我之前寫的一樣....是未立遺囑的狀況下
媽媽 1/2
樓主 1/2*1/2(跟妹妹均分)
妹妹 1/2*1/2

特留分是避免遺產被某人整碗端走所寫的
民法第 1187 條
(遺產之自由處分)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民法第 1223 條
(特留分之決定)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如果立遺囑的話 變成
媽媽 1/2*1/2=1/4
妹妹 1/2*1/2*1/2=1/8
樓主 1/2*1/2(樓主原有的應繼分)+1/2*1/2(媽媽應繼分的另一半)+1/2*1/2*1/2(妹妹應繼分的另一半)=5/8
如果房子價值大於遺產5/8.....媽媽和妹妹還是持分人之一
如果房子價值小於遺產5/8.....這可能要協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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