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裡就老大不高興,反要他的警員證,開車的警員(老鳥)就下車了,他的第一句話,居然問我是不是「越南的」(家裡附近是工業區,的確很多外勞),我心裡就更幹了,就回他「是越南的」,仍然是要他們提供警員證,並說詐騙那麼多,需要證件確認。老鳥就說,身穿制服,車開警車,哪還會是詐騙,總之不願提供警員證。
我就問他憑什麼跟我查身分證件?我又不是被攔停的,我是到家門口自己停下的,對方回說,他只要合理的懷疑,就可以跟我查身分!
我又問他懷疑我什麼,對方支支吾吾不回答,拿著警察手冊跟我說,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 (身分查證)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追問他所謂的合理懷疑,究竟是懷疑我什麼?還是沒回答。
後來因為門前是單行道,有車子被擋住很久了,警員就不跟我說,上車走掉了。
以上對話過程中,我還是有拿我的證件給對方,警察也有記錄在本子上。
警察半夜巡邏維護治安很辛苦,但也不要如此屌兒啷噹的跟民眾要證件吧,如果是現行犯那就算了,要民眾配合,也得合情合理吧?還以為是從前的警察大人時代嗎?
警察給民眾的觀感這麼差,不是沒有原因的,如果一開始有禮貌的要證件,還需要如此大費周章嗎?
幾十歲的人了,還惹我生氣。

節錄網路看到的文章,不可不知的「警察職權行使法」
攸關民眾權益與警察行使職權的「警察職權行使法」,已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正式上路。新制規定,民眾在遇到警察臨檢、盤查時,警察應穿著警察制服,或主動出示證件,並主動告知臨檢事由,絕不能未具任何理由,就路邊路邊隨意攔查民眾,以保障民眾免遭受假警察侵害及警察違法的滋擾,未來警察若未出示證件,或告知盤查事由時,民眾可以拒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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