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知道 男跟女就那回事你借錢給她 也許在期待些什麼如果有做那回事 那也只能說各取所需若你很純潔只是想幫她 我只能說你是個爛好人借錢給別人之前 就要打算收不回了因為借出去的 一定要是閒錢笑的借人錢 跪著求人還的例子在這險惡的社會一再上演
你當初有留借據嗎? 或是有證人,甚至有簽本票?如果都沒有,你這樣已經可以附上不少的法律責任了~如果有,那就直接提告, o1不要有開先例的討債風~!!樓主或許是說真的,但一但開起討債風氣,這不是在01該有的!!你愛借錢,就要有懶彈承擔對方不還~ 網友沒有義務要幫你找!你貼對方的blog,也有失厚道
狐狸 FOX wrote:5.她說她要去桃園跟她男友同居,她說會還我錢,叫我傳帳號給她,我也跟她說好,我也相信了她,我也大方祝福她...(恕刪) 大概看得出你借她錢的部分動機標準吃不到就想喇臭那種...說說看你共借了她多少錢要不回來就循法律途徑吧...不過我看你八成是沒給她寫借據重點是別再傻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