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king wrote:但如果自己的駕駛方式稍微改變一下, 就是變換車道時不打方向燈, 而且是類似鑽來鑽去的那種方式切換車道計程車卻就完全不會有想要阻擋的情形 非常同意其實不用到任意變換車道起步時稍微拉高轉速計程車就會有所節制畢竟這樣相當耗油啊
simon074 wrote:先生 大同公司該路段...(恕刪) 該路段有最低限速嗎?如果沒有開再慢都沒犯法吧而你所謂的人人得而誅之是只要路上看到有人開得太慢其他人都可以衝上去給他一刀嗎?會不會太超過?
simon074 wrote:先生 大同公司該路段...(恕刪) 好恐怖啊,該路段限速60所以開50是人人得而誅之那路上一堆人都該死了阿貶錯了嗎?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有人發表這種言論是大錯特錯...科科科
simon074 wrote:先生 大同公司該路段...(恕刪) 那邊確實是60沒錯但是發生的路段時~已經接近文林路與承德路的交叉口那邊也有一隻測速的~~我的測速器說是50也許搞錯了~但是我想我不是故意龜車的就算限速60 我開50應該也不會太過份啦wjack29 wrote:該路段有最低限速...(恕刪) 他應該只是開玩笑的~~別太介意
wjack29 wrote:該路段有最低限速嗎?...(恕刪) 開的慢當然不犯法啊,但慢車不是要靠右邊(外側)行駛嗎?你很守規矩沒錯,但您沒有考慮到您的行為,是否會影響整個用路環境。切出來不就是要超車?要超車卻又不加速,在那裡慢慢拖。若說對方是不定時炸彈,那您就是導火線了。
fruits0800 wrote:開的慢當然不犯法啊,但慢車不是要靠右邊(外側)行駛嗎?你很守規矩沒錯,但您沒有考慮到您的行為,是否會影響整個用路環境。 一個很單純的事不需要討論到那麼複雜吧!到時候該不會又要討論到內線多少叫快多少叫慢!這種沒形式上的規定是永遠沒答案的!重點是在計程車司機身上很多運將大哥說收入太少了相對的是不是該淘汰掉一些不適任的司機!
fruits0800 wrote:開的慢當然不犯法啊,...(恕刪) 樓主的時速是50公里應該沒有你說的這麼嚴重慢到影響整個用路環境基本上在速限上下10公里都算是合理範圍吧不過要是汽機車用20公里以下的時速行進真的就太慢了點(要考慮到車子可能故障的情形,非駕駛故意)但就算真的遇到這種駕駛也不必像本文中的計程車司機這樣只要注意前後左右來車確定安全後再超車就好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