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ost729 wrote:判了有用嗎 ? 台灣...(恕刪) 大大您講的真是深得民心作奸犯科經法院判決有罪該與世隔絕之必要者就該執刑人權只是嘴砲團體而已~~比01嘴砲達人還強人權有種就去替枉死者冤死者伸張正義及公平公正的法律
應該要像FACE OFF那樣把外海的油井改裝成重型犯監獄這些人通通丟到裡面警衛也不用了在裡面放上一桶沙林毒氣只要一個想逃跑就自動釋放要是真的跑出來海巡隊或是海軍在外面等著直接槍斃順便請人權團體三不五時去裡面關心這些人的狀況吧只是能不能活著出來還是個問題吧 ==
喔 我倒是有不同想法要慢慢的折磨他們不要那麼快拖去打靶先找個倒楣鬼拖去打靶之後每天都放風聲說要拖人去打靶每天不定時給他們心理折磨逛逛刑場 或者三更半夜突然開他們的們說時間到了給他們心理上強力的折磨折磨個幾年再拖去打靶 而且不准上訴不然一槍給個痛快 太便宜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