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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網路下載未授權節目以免觸法!

sendoffy wrote:
要抓人的警察,本身也...(恕刪)


根據電信法規定,持有著作權的業者向警方提出申告後,電信公司必須在接到申告後七天內,

將侵權人士之IP等相關資料提供警方,個人以為應該也有滿多人接到這類通知才對。
唉~小弟友人也中籤了,他也收到相同的通知,他星期一要去警局報到,我也打算一起去...
綠巨人浩呆 wrote:
唉~小弟友人也中籤了...(恕刪)
樓主+樓主的友人…怎麼會有這麼巧的事?
網海茫茫多少人在抓,就剛好找上你們兩個?

會不會你們的朋友之間有爪爬子啊?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綠巨人浩呆 wrote:
星期六早上收到一封來...(恕刪)

把通知信貼上來大家鑑定一下吧!
康士坦丁 wrote:
樓主+樓主的友人…怎...(恕刪)


他是我鄰居,我們是同一棟大樓的...
台中小康 wrote:
建議坦白,
因你下載之電腦紀錄證據絕對可查,
你的行為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一項,被侵權之廠商尚可依著作權法第88條,請求損失。
請勿等閒視之,
...(恕刪)

一直對P2P電子著作侵權有點疑問...
如果是100%完檔且上傳中,我想被當場抓到沒什爭議...

可是如果下載沒有完檔...不知侵權如何認定...因為電子檔案沒有下載完檔,原下載者也不知是否為假檔,且電子檔案有缺損沒有完檔全部下載,很多沒辦法執行或觀看...實質侵權如何認定....

舉個淺顯的例子...檔案被分成50個壓縮檔,你只擁有其中一個壓縮檔,雖然有上傳資料之可能,可是只擁有此部分電子檔案什麼都不能做...侵權如何認定....
樓主養的動物養錯了喔
以後買隻驢子養 好用多了
這到警察局到底要怎麼解釋呢?
有因應辦法嗎?
imcrazy wrote:
一直對P2P電子著作...(恕刪)


這沒什麼好辯的,你會去下載那個東西,不是擺明就是想看盜版的?

跟小偷準備偷一台車,在撬開車門的時候被警察逮個正著,你可以說:我車子又還沒開走,應該不算偷吧?

大大們說的是,做錯事就應該承認
我如果不存僥倖直接去百視達租片來看也不會這樣...

anyway,我明天會誠實以告
只希望警察大人可以給我一次機會

有任何狀況我會再上來跟大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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