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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今天於臺銀-中壢分行談和解之事的結果(小弟於昨日向蘋果日報投訴爆料的內容-續篇)

樓主向蘋果的爆料信...

... 因其表現完全沒有顯現誠意 而且小弟因這件事情必須到處奔走其他縣市警局做案情說明 也導致小弟無法在這期間找工作 所以請蘋果日報的諸位們能夠幫忙小弟伸張正義 ...

再來是跟銀行的索討方式..
......我就說:要賠償我工作上 精神上的損失 例如:我的全勤獎金 我的薪水 我每天常睡不著 晚睡的精神賠償 ....

... ...
找著工作的人既然能跟銀行開口要...工作上的精神損失
讚啦~
天天白日夢 wrote:
比較好奇的是被冒用的...(恕刪)

被完全不認識的人冒名以及知道身份證號碼和長相去開戶,銀行的辦事人員除非眼睛瞎掉加上電腦資料出問題,
開戶要填的資料很多與要拍照存檔,不然這種疏失真的很誇張,難到是內神通外鬼在亂搞!!
我不能邊工作邊找新工作嗎 這位網友 您覺得這樣很奇怪嗎?
ddt3000 wrote:
我:好 那既然這件事...(恕刪)

基本上我也提到走法律途徑後 又私下和解
容易給人家誤解 如耍手段 加強談判籌碼之類的想法
也是由樓主的這段話而來"我:好 那既然這件事要等法院判決 告一段落 那你要我答應你做的事(不爆料)那我也沒辦法做到"

但前一篇文看完 樓主的本意
也只是要得到應有的賠償
私下和解要求15K
看來也是薪水上的損失 車馬費 外加一點精神賠償
也沒有獅子大開口的意思(有人覺得太便宜)

樓主的會說那樣的話
我想可能當時那種談判的氛圍下 加上之前不爆料台銀都不鳥他的情況
樓主一時脫口說出 被對方抓到話柄 也被鄉民誤解
而事實上已經爆料 樓主也無法控制 講那句話也無意義吧

不過話又說回來 能私下了斷 是最快速的方式
走法律途徑 傷神傷財







樓主算是善良的..只計算請假沒上班和車馬費的損失..1萬5...算低了
很多網友沒這方面經驗 , 當你的身分資料被惡意人士使用
銀行開戶算是小事了..因為開戶是最簡單的
既然能複製你的身分證在複製一份駕照...有何難
銀行也無法連線查..除非你本身就是銀行有案底的人
不然...假身分開戶太簡單了
我就有朋友身分資料流出被掛公司老闆,然後跟銀行貸款
金額才是龐大,反正銀行認定就是你..他收錢比較重要
有問題..銀行有律師團跟你玩..你無辜請自己找證據
警察能幫你的很有限,最多調閱監視錄影帶,如果要調閱內部文件
請...找檢察官開立搜索票....檢察官很忙的
中間的種種..真的是心力憔悴..除非你也有錢..也有律師幫你
我朋友整整花了半年才得到正義..其中的損失無法估計
先被銀行假扣押然後被列為拒絕往來戶..不管哪一家銀行都不跟你來往
判決勝訴後...只得到取消拒絕往來戶和不良信用紀錄..賠償..零
因為銀行說他也損失好幾千萬...銀行有保險哪有損失這麼多..
最慘的還是.....一般老百姓.......

樓主加油..
謝謝你 這位朋友 從來都不認識你 今天卻情意相挺 很是感激 我想這世界也許就是這樣吧 算了 其他人就讓他們隨便說
希望他們以後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總歸一句
銀行有錯你就站得住腳
銀行沒錯就無話可說

對啊
就是要錢賠償損失有錯嗎??
況且一萬五也不是很多
難道交通費什麼的損失就一盒餅帶過啊
我支持索賠堅持下去
不過最後如果要不到錢
也要告到他們
版主太仁慈了, 要是我, 一定要求100萬以上的賠償.
理由在於: 寧可多要, 也不能讓銀行覺得你1萬5就可以打發, 以至於懶得理你.
相信我, 如果同一件事, 你要求100萬賠償, 跟你要求1萬5的賠償, 銀行一定對你提出100萬的賠償的狀況, 處理得比較積極.
ps. 公家銀行的人很怕你把事情搞大.
如果樓主想靠法律來解決問題的話,這會是一條相當漫長的路。目前只能靠輿論或金管會的壓力來迫使銀行和解。

不過話說回來,法院要判賠償金額時一定會要求您提出相關証據,例如您一天的工作薪資是有明確的文件可証明,交通費也有明確的數字可証明。但是精神耗弱這項就不是隨便說說的,法官應會問你有沒有醫生証明,耗弱到什麼程度,除非真的很嚴重啦,不然很少有被判賠的。

1萬5真的不多,銀行不是付不起,金管會如果懲處的金額才驚人,建議樓主好好跟銀行談,不必衝動,於事無補!
說真的, 對我而言, 1萬5根本不算什麼, 皮夾裡掏出來可能就不只了.
銀行如果跟我玩的話, 我一定捅一條大條的給他們去收.
版主最壞的狀況就是這樣而已, 現在急著和忙著要止血的是銀行和那些行員, 可不是版主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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