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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尾熊看世界》無尾熊看煙害防制法

Magic0623 wrote:
我想我說的很明白
彼此尊重是必須建立在彼此為對方想的心態上
如果我今天遵守法律,只能在室外抽煙
我尊重了不吸煙者的權利,我也遵守了法律
那是不是您也必須尊重一下我在可以吸煙的地方吸煙的權利?
大家互相守法,互相退讓一步不是很好?
為什麼連在法律規定的可吸煙區吸煙,都得忍受白眼?


法律有規定室外可以吸菸嗎??
法律是沒有規定說室外不能吸菸吧!
所以你說在外面吸菸的時候,是你的權利(因為法律沒規定室外不能吸菸)
那我可以說我在室外吸到二手菸時露出嫌惡的表情也是我的權利阿(因為法律也沒有規定室外不能露出嫌惡的表情吧)
sorry.玩個文字遊戲

你自己也說了"彼此尊重是必須建立在彼此為對方想的心態上"
那你在室外抽菸時,就有尊重到在室外的人嗎
說室外的人給你白眼是不尊重你,那你給室外的人抽二手菸就是尊重室外的人嗎??
(別人給你白眼不應該,那你吐煙的時後,他就應該吸到你的二手菸嗎)

説台灣人不懂得如何互相尊重
那我想請問你,你在室外抽菸時有被人說過叫你不要抽菸?
或許有~但我想不多
因為一般台灣的民眾,還是能忍受有人在室外抽菸的(畢竟不喜歡聞到菸味的人,只有走遠一點就好)
今天當你製造有害身體的二手菸時,我又好死不死吸到二手菸,那我卻連露出個不舒服的表情都不行(你要說白眼也可以)
今天我是在室外被迫的吸到有害我身體健康的二手菸,那我卻連露出無害別人身體健康的白眼
這樣就表示不尊重??別忘了,你不製造出二手菸讓人吸的話,誰會那麼無聊給別人白眼阿


Magic0623 wrote:
所以我更識相的不但離她三公尺,還站在下風處,免得煙往她飄
我們彼此尊重,這樣是不是比一昧禁止或者來個白眼外加厭惡的表情更加的好?

恩~~沒錯啦,尊重到美眉了,那如果在你的下風處吸到你二手菸的人呢,這樣也算被你尊重??

老天啊,原來沒想到我在室外吸到了有害我身體健康的二手菸,卻還要笑臉迎人,要不然會被人說不夠尊重他人喔~~

Magic0623 wrote:
反正您的主觀意識告訴您:連室外都不想碰到我們這種癮君子
那很抱歉,我會盡量躲開您,免遭白眼


謝謝你!!這樣我可以少吸到二手菸~~

以我為例,我在室外看到別人吸煙是不會給他白眼啦,只是會快步走過而已
只是沒想到今天製造出二手菸給人吸的人,竟然怪沒有吸菸的人不夠尊重他們??
有感而發,看看一笑置之便可








很好笑
明知是不好的事還不想辦法戒掉
還搬人權...不吸煙者的人權呢
只是影響你吸煙,又沒訪害你其他事
公共廠所禁止吸煙又不是禁止會抽煙的人進入
你馬幫幫忙....
抽煙本來就是對自己健康不尊重的表現
就像自殺者,放棄人權了(有點偏激:P)
戒掉抽煙會使生活不便嗎,拿缺乏左撇子專用器具來比
恰當嗎
別說你有100%有把握吸煙不影響別人
你到沒人的地方抽煙,難保下一分鐘就有人進來
抽完煙殘留的味道也不是1-2秒就會消失

當初開始抽煙的動機為何呢
菸害防治法雖然讓癮君子不便
但也同時防止吸菸人口的再增加
癮君子為了下一代忍忍吧

文章PO出來了,會不會變成筆戰文不是你能決定
是看文章的內容
一句不想變筆戰,能禁止不同聲音發言嗎
若可以,那相反意見的人發言的人權呢:P

舉的例子不知道好不好...

把空氣視為公共財,並且捍衛自己的【權益】時;由於討厭煙味,所以認為禁煙是好事。那麼是否也可以用立法了方式強制體位重的人(例如狐臭)必須強制改善,而工作或運動或其他原因大量流汗導致體味也很重時,必須當下立刻想辦法解決,以免污染了空氣影響其他人呢? ^^

當影響到他人的自由就不是自由時,應該立法禁止自殺,憂鬱,暴躁等問題。當發現自身有這方面的問題時,應該透過法律的力量強制要求必須即刻解決,以免因為本身的情緒因素影響到其他人?(這些心理問題也是會影響到家人朋友甚至路人甲的生活)

在新加坡,是禁止在旅館房間裡赤身裸體的。如果故意稍微拉高一點,可能可以以各種理由禁止在有窗戶的浴室裡面一絲不掛,即使窗戶只是氣窗,而且是在 30 樓高(如果不懂,可以想一想)。
另外也想到一點。

不必拿下一代當藉口。

如果要這樣說,那麼不只是菸害防治法,甚至視覺污染防治法,心靈清靜維護法,道德維護法等等,以類似的理由來成立的話,其實【看起來】並沒有什麼反駁的餘地。

離題太多了...
我在國內前十大企業上班.我的老闆和總經理還不是大搖大擺在辦公室抽煙
旗下幾萬個員工大家連屁都不敢放一個....
KTV不能抽煙?...包廂關起來照抽.
沒煙灰缸?...地上就是煙灰缸
真要這樣那抽煙的人也只好這麼做...
立法委員抽煙的很多....他們去餐廳吃飯抽煙
老闆敢出來阻止嗎???
我還記得很小的時候公車是可以抽煙的.火車上也行
慢慢的很多地方都不能抽煙了..公共場所只剩吸煙區才可以抽
癮君子也是乖乖認了
現在確連個吸煙區都沒有....會不會太超過了

數量問題
抽煙的人遠遠大於狐臭,體臭,躁鬱的人
影響週遭環境與他人範圍大很多
今天就煙害問題論事,牽扯其他,只是詭辯
做對的事不需要藉口,戒不了煙才有藉口
至於視覺污染防治法,心靈清靜維護法,道德維護法
等到危害夠嚴重自然會出現
我沒有說我是來就事論事的啊,哈哈。

憂鬱及自殺問題跟菸比起來的影響會小嘛?還是因為你沒遇到所以你覺得沒影響? O.O

至於其他法律,當人感嘆道德淪喪時,依然不是該出現的時機?當覺得電視上的節目情節過於暴力,新聞內容過於煽情,平面廣告過多性暗示,也依然不是出現的時機?

至於作對的事情不用藉口,什麼又是對的事情呢?當影響他人的自由就不是自由時,因為抽菸影響他人的感覺,所以不應該給抽菸太多自由;那如果某些說話的方式會影響他人的心情時,是不是也不應該給這種說話方式太多自由? ^^

我只是很好奇。就事論事,但是很多時候就事論事的方法其觀點過於狹小。當對於一件事情所抱持之論點無法適用於其他類似事情上的時候,卻又一直強調該論點可行,並且要求【就事論事】,該論點僅應搭配指定事項討論;就我的話來說,如果有人說【我的臉怎麼看都好看,但是要拍我的臉,就應該由下往上拍我左邊45度的臉,那才是最完美的】,我會回答【只能從固定角度來拍攝的臉,是一張有缺陷的臉】。
DeimosJ wrote:
我沒有說我是來就事論事的啊,哈哈。

憂鬱及自殺問題跟菸比起來的影響會小嘛?還是因為你沒遇到所以你覺得沒影響? O.O

至於其他法律,當人感嘆道德淪喪時,依然不是該出現的時機?當覺得電視上的節目情節過於暴力,新聞內容過於煽情,平面廣告過多性暗示,也依然不是出現的時機?

至於作對的事情不用藉口,什麼又是對的事情呢?當影響他人的自由就不是自由時,因為抽菸影響他人的感覺,所以不應該給抽菸太多自由;那如果某些說話的方式會影響他人的心情時,是不是也不應該給這種說話方式太多自由? ^^



憂鬱及自殺, 甚至表達方式引起他人的困擾或不愉快等問題
這些影響的人都是有限且有關的人, 而吸煙是無差別的影響到其他人
而且像憂鬱或自殺影響到他人權益, 還是得負法律上的責任, 並不是沒有責任
另外, 如果你討厭某人的表達方式而不予回應
或對憂鬱症的家人朋友抱持敬而遠之的態度
相對的也是限制了他部分自由的一種方式
那為什麼吸煙的人不必為他影響他人權益承受一些不自由?

DeimosJ wrote:
我沒有說我是來就事論事的啊,哈哈。


嗯~~~豆花跟湯圓哪個好吃啊???
我比較喜歡吃豆花~~~
湯圓有點黏口~~~
不喜歡牙齒被黏住的感覺........
我不是愛敗家,只是一堆敗家因子在我腦海中~
DeimosJ wrote:
舉的例子不知道好不好...
把空氣視為公共財,並且捍衛自己的【權益】時;由於討厭煙味,所以認為禁煙是好事。那麼是否也可以用立法了方式強制體位重的人(例如狐臭)必須強制改善,而工作或運動或其他原因大量流汗導致體味也很重時,必須當下立刻想辦法解決,以免污染了空氣影響其他人呢?
這個例子不但不好,而且非常糟,可說是詭辯。

體味個人無法以意志力控制,但是吸菸可以。

強制改善難以做到,而且要花錢,一般人要的只是最低限度的尊重。

菸這種東西,你在室內不要抽就好了,但是一個有體味的人,你可以要他自己控制不要出現體味嗎?這跟尊重無涉,已算強人所難。


DeimosJ wrote:
當影響到他人的自由就不是自由時,應該立法禁止自殺,憂鬱,暴躁等問題。當發現自身有這方面的問題時,應該透過法律的力量強制要求必須即刻解決,以免因為本身的情緒因素影響到其他人?(這些心理問題也是會影響到家人朋友甚至路人甲的生活)
這個例子更糟,自殺死的是自己,與別人無涉,若有些想跳樓不跳樓,在那邊吵以致影響他人,可以報警處理並強制送醫。

憂鬱跟躁症相同,大多數自己無法控制,鬱躁症本身也不會影響他人。

But!當鬱躁症導致做出影響他人的非理性行為 (例如攻擊路人) 那便是犯法行為,必須接受制裁或強制就醫。

雖然您舉的例子都很糟,我還是解答您的疑惑,但是已經離題太多。

Any Question?




最後微笑的射手 wrote:
DeimosJ wrote:
我沒有說我是來就事論事的啊,哈哈。
嗯~~~豆花跟湯圓哪個好吃啊???
我比較喜歡吃豆花~~~
湯圓有點黏口~~~
不喜歡牙齒被黏住的感覺........
這位射手先生,算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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