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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正案/主嫌邱和順盼解除羈押陸父當庭發飆

真是令人驚訝,原來這個案還沒審完
我一直以為嫌犯早就被槍斃了

台灣的司法..居然可以搞羈押就羈押20年...
判無期徒刑都已經出獄了

在台灣,司法還真是個屁...
在台灣,可能祈禱犯人遭天譴會比較有用一點
台灣保護被害者的司法是否有跟保護加害者的人權一樣進步?!
winston58 wrote:
沒想到這案子到今天還沒完沒了



對陸正案的印象是:
1.國內最有名的學童綁票撕票案。
2.之所以無法審判定讞,好像是因為找不到兇器,換言之就是證據不足。
3.主嫌曾自白有犯案,但後來一直翻供。跟蘇建和案類似,主嫌都指控警方刑求,自白到底是不是逼供逼出來的,變成羅生門。


winston58 wrote:
http://tw....(恕刪)



殺個學童
押個20年就算懲罰夠了?
你有沒有小孩
你小孩莫明其妙被殺了
看你會不會覺得押個20年就夠了
該不會又是人權團體吧你
如果最後是無罪釋放
關了這麼多年
會不會要國賠呀

如果是這樣
制度真的是要改一下
印象中沒錯的話,政府是要賠他22年的錢的..

如果最後只判17年,剩下的5年也是政府要賠他的...
jackel22 wrote:
殺個學童押個20年就...(恕刪)


同意 +1
因為今天受害人不是自己
jackel22 wrote:
殺個學童押個20年就...(恕刪)


殺人就死罪就好,拖這麼久浪費資源。 
樓主這個論調真是太高尚了,小弟我感動得早餐都吐出來了。
陳佰八 wrote:
殺人就死罪就好,拖這...(恕刪)


有無能不作為的法務部長,判再多死刑也沒用.

監委怎麼不出來彈劾呢,還是只會放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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