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and wrote:琉璃嵐星 wrote:
而且事後我女朋友那個部門的主管竟然要我女朋友再拿500元給那個送他肉乾的銀行職員...
拿的理由是什麼??不是100圓的肉乾嗎?
因為他們主管說100塊的價值的界定是你們認為的!不能真的算是100圓!所以你得自己再出500圓~拿去給那個行員!
這個更莫名其妙,
最好是那個行員會收這500元啦,
於公於私都不可能.
那個行員收了是為了我女朋友而收的!!
她自己非常自責~覺得是他害了我女友!!
ljsakira wrote:琉璃嵐星 wrote:
恕刪....
然後上呈之後~董事長說先停職...靜待開會之後如何決定去留....要寫自白書自白......禮拜五中常會開會時再決定是否去留??
這公司多大阿??基層去留需董事長來批?還需開中常會來決定?
很大............
旗下有個很有名的招牌店~~~
號稱一頭牛只有六客!!那家的總管理處
不太方便明講.....我相信很明顯是哪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