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葉姓書記官大概是自我澎脹過頭了,以為在法院工作就是了不起的角色,大家都得買他的帳。彰化地院應該要有所表示吧,看新聞上這人擺出官架子相當熟練,吼警察、拍桌子動作一氣呵成,像是平常有在練的一般,是不是之前曾有案子被他這樣搓掉了,所以這次才敢做相同要求?地院應該要查個清楚並作出嚴厲懲戒,給社會一個交代。
哇~書記官好大的官威阿~以前在補公職考試的補習班(大X海),也有一個當過書記官的老師!他說以前有一次被警察臨檢,碰到警察叫他打開後行李箱,他就客客氣氣的拿出書記官證件,並表示根據大法官釋憲他們沒權利這樣做,警察當場也是馬上變了一個臉,趕緊表示要放行,但是他還是打開行李箱配合警察,也不敢大小聲~
rayjaja wrote: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書記官很大嗎?怎麼感覺那傢伙把書記官當院長在當阿....ja 書記官喔、不過就負責打打字、加加班、接接民眾的電話、站在法官室被"訂"的一個角色.......
balllover wrote:拜託喔~~ 又不是颱...(恕刪) 好笑的理論..這種垃圾以為事後道歉就可以撫平一切醜態嗎?何況他事後出來還堅持警察打人.."原來錄音也可以當打人的證據"狐假虎威..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