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o wrote:喔 ,c活埋算失聯喔...(恕刪) 那活埋要算什麼?說一下啊…還有你確定找不到的那一個人百分之百被活埋了?而不是被困在山上某一區?你知道還有多少山地小部落根本沒人知道情況的嗎?那些要列方為什麼?你是有開天眼是不是?這麼行去把那些人找出來…
可能並沒有算到那600人民法8 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所以失蹤人要失蹤滿七年後,由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做死亡判決才算死亡如果80歲以上,失蹤3年就可以這次是特別災難,最起碼也得一年才能做死亡宣告..就是不知道裡面到底埋了多少人?..所以應該很難算啦..
jasonchou88 wrote:你先自己埋起來看看....(恕刪) 又來了,只會這一招…一、裝傻 (忘記之前自己說過什麼)二、硬柪 (開始亂扯)三、扣帽子、模糊焦點轉移注意力。去看看你回的︰(不把被活埋的人算進去死亡或失蹤,根本是鴕鳥心態…)所以我問啦,是要算死亡還失蹤,你到底回不回答?你們這些只會上網亂砲的傢伙,你們到底懂不懂一字一句用語,對於還懷有希望的災民是天堂和地獄差別,你們懂不懂一字一句的改變,就改變了許多事情的優先順序,如果是你尚未尋獲的親人,你是希望列入失聯、失蹤還是…死亡?還是你們只想多增加一些數字,好讓你們更多理由可以砲馬英九、砲政府官員?要砲用力用砲,但別再拿人家的痛來大作文章了。
danny0814 wrote:又來了,只會這一招…...(恕刪) 是你搞不清楚狀況...我是替Eremite回我寫的那句只有>>你幹嘛一直繞著死亡大做文章==================================人家是說>>不把被活埋的人算進去死亡或失蹤,根本是鴕鳥心態你幹嘛一直繞著死亡大做文章==================================是你自己在嘴砲還要硬說是別人
danny0814 wrote:又來了,只會這一招…...(恕刪) 來拉,要胡扯嗎?我拿鐵證給您看,http://www.ndppc.nat.gov.tw/eoc/index.html3. 梅山鄉太和村公里9、10號3人遭土石流沖走失踨(黃朵秀、葉昆璋、葉俊榮)。照您的說法這三人怎會歸類在失蹤?明明是失聯....不是嗎?照您的說法,這三個人是不是不救了....還要凹嗎?這三人都算失蹤了,那小林村被活埋的到底算去哪?
adoo wrote:來拉,要胡扯嗎?我拿...(恕刪) 受理報案 失蹤鳳山市1人、林園 鄉2人、大寮 鄉5人、梓官 鄉1人、茄萣 鄉2人、旗山 鎮2人、美濃 鎮1人、甲仙 鄉246人、內門 鄉1人、六龜 鄉2人、那瑪 夏鄉2人,合計265人。備註:有關甲仙 鄉小林村及六龜鄉新開部落疑似遭土石掩埋之人數尚由高雄縣應變中心查證中查證中的人數你要拿來報失蹤,我問你…這是什麼心態?還不就是想多一些數字要拿來砲人罷了,你以為每個人都是瞎子,不知道這次許多村落死傷慘重,當初一開始報小林村可能有1300人被活埋,一起看電視的朋友都嚇了一跳,都在想怎麼會這麼嚴重,沒人希望這是真的,所幸後來死亡人數一直向下修正,但依然是慘烈,將近四百人可能被活埋,連確切人數都尚無法確定,怎麼列?這次災情那麼慘重,粉飾太平粉飾得了嗎?看看救難失事的三位英雄,有相關知識的人都知道,兇多吉少,家屬在未發現大體之前,都還抱有希望,直到確定那一刻,家屬崩潰痛哭,現在甲仙的人數及身份都尚未完全查證清楚,許多家屬還抱有一絲希望,而你卻急著要列入名單中,我想請問這是什麼心態?而且網頁上也說了,不含新開及甲仙,是因為還在查證中,人數這麼多難道不需要時間確認嗎?目前數據︰126死 307失蹤 45傷(不含小林及新開部落土石掩埋失蹤人數)還要消費這次的災民?要反馬、要砲政府算我一份,別再拿死傷的人作文章,沒有人願意是目前這種情況。
danny0814 wrote:受理報案 失蹤鳳山市...(恕刪) 我真的不懂,列失蹤會怎樣?會不救了嗎?那義消不就白死,他是為了搜救失蹤落橋的人而死....我不知道為什麼列失蹤會讓家屬無法接受,讓家屬痛失心扉,列失聯就不會???????????我還真的不知道您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