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lsonliu0323 wrote:
買正版的光碟買家只買...(恕刪)
話說~台灣一堆的影片(以前光華那)
幾乎都是盜版~還包裝精美~

若上頭有貼上"禁止販售"等字樣~
則著作權人的權利還未停止~所以不得以販售來轉讓~
若無,應適用權利耗盡原則(第一次銷售理論)
得自由移轉於他人..原著作人不得主張有權...
不過通常亞藝擺出來販售的近乎都有貼上禁止販售

除非你賣的是"海外正版"(未由正常管道進來~俗稱水貨)
或是正版再燒出(重製)~那就是別的問題了!
所謂權利耗盡原則(Doctrine of Exhaustion),經權利人就其所製造、創作或經其同意所製造或重製之物品,於第一次進入市場後,即喪失(耗盡)其對該物品之販賣權與使用權。
亦即任何合法取得該物品之第三人,均得自由將該物品讓與他人或任意使用,權利人不得予以干預或主張權利。
我懷疑你所謂的正版是"海外"的正版~或是上頭根本就有貼"禁止販售"等字樣~
這種東西~台灣的代理商都會找上門~因為會成為他們眼中的盜版及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