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fprincess wrote:所以?對前任員工說聲...(恕刪) 站在北市府下屬的立場,主子的救命恩人,不救...那你別混了!站在北市府主管的立場,這種捨身救主的部屬,那更是要全力招入,不定...那一天...也可以...做什麼業務,那就不是重點了...
獅王動力 wrote:〔自由時報記者/台北...(恕刪) 這還好啦....板上有年紀的網友應該知道一件事~現在某個立法委員之前還炸了以前某一位副總統呢...你沒看錯...炸...會致人於死的~但我怎麼有預感有倒數計時的聲音啊...
kimoshi wrote:既然如此 為何不避嫌...(恕刪) 我哪知~我又不是台北市兵役處處長官方解釋~很多人認為是掩飾那就只好~自己猜囉老話一句~這邊打嘴炮沒用~真要不爽就揪一揪~來去台北市政府抗議咩
刀一流 wrote:我的看法是如果不是管理什麼重要的職位(如接觸到客戶資料.金錢等問題)僱用受刑人應該沒什麼問題受刑人的身份其實真的更難找到工作其實重點還是看受刑人犯何罪在編入適當位置(恕刪) 是受刑人~還是更生人?兩者差很大吧偽造文書被判刑不影響公職任用吧樓主的標題好像有前科的人就該死一樣
好像有些人搞不清楚,兵役處徵人,是有資格限制的,也就是要具有公務人員資格才可以應徵的,那是公務機關之間的事求人,所以才會只有14個人應徵。不是像新聞報導的錄取率只有1%的高普考試,1個職缺吸引上百人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