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合約說 借給做"公益活動" 而不是"營利活動"
以上~~~
再說~~~這跟業者或是新竹縣政府都無關吧
明知道只能蓋八條水道的泳池 也硬蓋 花了上億 講難聽一點
早知道不能用的話 那乾脆拿一千五百萬去補貼業者
不是更乾脆嗎 也好過花上億去蓋一間不能比賽的游泳池吧

不要再問我頭像是哪部影片了>
kyouhayashi wrote:
以聽障奧運非公益活動為理由拒絕
因為合約說 借給做"公益活動" 而不是"營利活動"
以上~~~
再說~~~這跟業者或是新竹縣政府都無關吧
明知道只能蓋八條水道的泳池 也硬蓋 花了上億 講難聽一點
早知道不能用的話 那乾脆拿一千五百萬去補貼業者
不是更乾脆嗎 也好過花上億去蓋一間不能比賽的游泳池吧
vitamix wrote:
沒嗎?我不知道!
但,看一下吧!...(恕刪)
您貼的這個連結有甚麼用處嗎?
這篇文章只有貼說新竹會配合聽奧宣傳,
沒有提到合約問題,也沒有提到業者依法必須免費配合宣傳。
vitamix wrote:
我常跟政府做生意,看完這個「強徵」的來龍去脈,哈哈,我很想學這個業主!
新竹不是昨天才知道要辦游泳的!幫幫忙!
我很不喜歡公務員,但我也相信,協調早就在談了。
我最想學他的就是,價碼不OK,我就找媒體自爆,看看客戶願不願意多少貼我一點!
呵呵,不過我想這樣的話,要再包,下輩子吧!
我跟政府做生意的朋友也不少,
就如同您說的,大家都想取得下一次合作的機會(從中賺回來),
如果不是太過分,一般人都會忍氣吞聲。
至於這次要求業者免費提供,不僅損失千萬,也要面臨招生班的處置問題,
我想業者應該吞不下去,兩害取其輕,只好爆料來處理了。
台灣加油!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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