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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射5歲童老師怒告2小五學生

有的小孩本來就很皮啊!!

這麼危險的東西給小孩子玩也是個錯
勿打到自己怎辦?

該處罰爸媽吧!
居然小孩不見.找不到爸媽14個小時
根本就沒再關心的
沒錯 , 老師作法沒問題

被留置太久 , 那二個小五的家長在作什麼???
狗罐頭 wrote:
保安處分會不會太重啦...(恕刪)


感化教育本就是保安處分之一種,
請先看過法條再討論。
應該告+1,
不具行為能力的人,怎能拿具有殺傷力的"玩具"?
先該罰小五學生的爸媽!~~
傳說中の牧羊神 wrote:
你彈夾可能有問題吧~...(恕刪)

kwc的最陽春的吧- -
我忘了
支持老師,如果今天是打到五歲小孩的眼睛而造成失明,那老師告學生也不行嗎?
當老師的就不能保護自己的小孩嗎?
老師的小孩真是的,暑假期間,不帶自己的小孩去安全的地方玩,讓孩子在學校玩,而且還在學校裡被別人的bb槍射傷,這名老師真該檢討一下自己
老師您錯了,而且是大大的錯了
1.您是老師,站在教育的立場,絕對不可以對學生提起告訴
2.您是老師,您的孩子被射死也應該給其他孩子被原諒的機會
3.您是老師,你不是一般社會大眾,您的道德標準要超高

最後跟這位老師鼓勵一句話:老師,您辛苦了~~
寶貝部落閣http://tw.myblog.yahoo.com/babay-home
老師提告是對的.
不應該因為他是老師或是兩個小孩年紀小就如何如何.

實際上是這個兩個死小孩忽略瓦斯槍的危險性.
當然他們的家長應該負更大的責任.
打中脖子黑青還是幸運的.
如果打中其他部分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呢?

當然後續的發展也是陰錯陽差,
又是找不到法官,又是找不到家長.
(也表示家長應該也是疏於管教那種)
netx34 wrote:
那個老師的做法 妳也...(恕刪)


我小學時還真的很恨那些拿bb槍到學校的人咧~~~~~~~~

應該要連那學生的家長一起告才對
做錯事就是該懲罰,不管對象是誰只論事情的嚴重性。

國小就拿這種危險的玩具去學校,難道家長都不會檢查小孩的書包嗎?
家庭教育失敗。罰家長好了,因為是家長誤讓孩童認為帶BB槍去學校是正當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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