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開過兩張機車停在人行道上的罰單,在台北市....但是我在台中唸書阿...我是看到第二張才知道的.因為第一張被我媽繳掉了...扯的是:我的車號是 IBY-906,而相片裡的車號是 IYB-906...拿去警察局,警察就直接收走了,一句道歉也沒說.後來我才知道我媽曾經拿第一張罰單去警察局說我在台中,不可能在台北.結果還被警察兇..IYB-906的車主,你的一張罰單我幫你繳了,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