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2008/06/26/329-2295171.htm
高雄市國稅局有有相關的說明
依財政部80年8月3日台財稅第800274079號函釋,營業人提前使用次月之統一發票,如經查明係由於當月份之統一發票已用罄,並無不法情事者,除通知該營業人嗣後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外,可免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裁罰。
http://edu.ntak.gov.tw/Young/SNewsDetail.aspx?ID=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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