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有點奇怪...為何由法官一人就可以決定有罪或無罪,也可決定刑罰輕重......每個人都會有主觀意識...連法官也不意外,他也是人....但每個人的想法不太一樣...也才會有那麼多莫名奇妙的判例出現...該法官認為正常,但社會大眾卻認為是在搞笑...為何不像香港一樣有陪審制...有罪沒罪是由陪審團決定...法官只負責判定刑罰...
fredericyeh wrote:為何不像香港一樣有陪審制...有罪沒罪是由陪審團決定...法官只負責判定刑罰... 由一堆起鬨的鄉民來公審就一定比較公正嗎實施陪審團制度的國家國民的法制教育必須達到一定的水準台灣準備好了嗎?刑法是無罪推定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判錯可是會冤枉人的各位若是法官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判得下去嗎??這件案子檢方還會上訴就讓我們看下去...我國的司改之路的確還很長需要主事者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