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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緊急&拜託】勞健保關係 疑似被工人檢舉了

不知你爸媽的公司規模,
但公司員工低於五人以下,沒有強制一定要成立勞保投保單位的
你好~
家裡的工程行...
員工人數是低於5人喔!!
謝謝你的資訊!!
judywua5742 wrote:
不知你爸媽的公司規模...(恕刪)



勞工保險投保對象
更新日期 2005/4/22
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其對象為實際從事工作,獲得報酬之勞工,分為強制加保對象與自願加保對象兩類,以強制為主,自願為輔。
一、 強制投保對象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之下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已修正為公教人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
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上轉自勞工保險局~

因為我自己的小工程行也是5人以下的小規模~
而且也是屬於臨時工(有工作有錢~沒工作沒錢)(且無固定雇主的)
且工人本身都是農保(2-30年了)
不過~我都是有幫他們加保意外險~



我..是個電腦白痴...
美麗芭樂 wrote:
只能說「真心換絕情」...
...(恕刪)



有時候勞工抱怨雇主不通人情

其實雇主很多都是被逼到不可以通人情的

很多給予方便後 到後來被反咬一口的例子不在少數

相信樓主經過這件事後 也會變成一位不通人情的雇主 (其實不是不通是為了要自保)

勞資關係搞成這樣我想對彼此都不好吧

我是覺得有制度就不要講人情,
如果接受了人情,就不要再回頭找制度來撇掉當初的承諾。

開版大大的問題,違規就是違規。
他都說有按時繳勞保費也有按時提撥6%了,
表示那個公司是有參加勞保的事業單位,不符五人以下可以不參加的規定,
因為,他已經參加了 -- 只是獨獨不幫這個工人投保而已。

就算五人以下企業不保勞保,按規定,也得幫員工保勞工保險,
如果都不保、都私下講好私下搓掉就好,那麼出包了,我認為應該就失去了哀哀叫的資格才對。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kiki0321 wrote:
沒辦法討利息 另外不...(恕刪)


樓上的似乎脾氣不錯

回答也最心平氣和,也最體切了


回版主,花點律師費,比在01來問,好太多了

也能真正解決問題

這世界也很現實,有時也很無情

太為別人想,也太替別人想

心存感激的有,心未存感激的也不少

在勞工沒發生任何工安情事時,先處理好吧!!




明日我在偕同母親 一起去勞工保險局

看看要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倘若要罰款 要如何罰款呢?

另外 我們家是在工地工作

常常請臨時工 所以 此位工人在我家工作 一個月平均算幾天

聽父母親說 似乎 會計師那裡都有紀錄 ( 我也不懂 )

工人一天 頂多只有四個人 這樣 常常請臨時工

我們需要怎樣幫臨時工辦理勞保呢? ( 是否有人可給予意見呢 ^ ^)

自己的家人 在家工作 本身有跟工會的話 ( 工會有勞健保 )

這樣還需要額外去勞健保局 辦理勞健保嗎

對不起 問了一些白痴問題 我也不是很懂

所以才會來這請教各位 謝謝





轉貼自 經濟部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公司是否應該為臨時工加保勞健保?

http://law.moeasmea.gov.tw/modules.php?name=Forums&file=viewtopic&t=5220


單親家庭 父親已經斷絕聯繫

工人....吃喝嫖賭

高雄的房子 一貸又貸

被法院查封

信用破產 使用它老婆名字

在台北置產 舉凡結婚 購車 樣樣貸款

估略估計 一個月 沒有五萬 不能存活

此位工人 已經再我家工作一段時間 雖然來來去去的

但是 地下錢莊 都擺明要砍他一手一腳

雙親 怎狠的下心 只好拿岀40萬 替他解決



結果 錢一段時間 不知道怎了

規勸我工人 一起離開 共三位

點工 一天2500....

也不知道他們是怎想的 竟然會跟著他離開

唉..........
謝謝各位 此件事情已經落幕了

謝謝各位的回應!!!


PS.

這次的經驗上 讓我學習很多

看樣子往後回家做家裡工作

我應該可以更得心順手了!!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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