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itaka661977 wrote:主旨 : 如題目的 ...(恕刪) 這跟另一篇廢除青少年保護法有異曲同工之妙...先請問如果15歲視為已成年...那他們能不能買菸買酒?...再加上前面發文沒多久就出現的考駕照問題...一個16歲抽菸喝酒的青少年有駕照...會發生什麼事情?...要做的應該是修法對於某些特定行為考慮量刑標準...而不是片面將法定成年調降到15歲...這考慮欠周詳...我反對...
很多人養小孩的觀念都只是給溫飽......其餘操行品德只要交給學校就好了!學校真有這麼神嗎?現在小孩都很聰明早熟加上沒適時導正行為很多在國小就道德是非不分了!甚至口出穢言令人吒舌 這種家庭教育真的很無言!我也認為該立法修正成年為十五歲!
我覺得應該免除重大刑事案件上的對於年齡的劃分.....我今天未滿十八歲殺了人....和我今天剛好滿十八歲殺了人....在心態上會因為這一天而有所差別嗎??我相信根本就沒有....所以我覺得在重大的案件上....不應該有這樣的劃分!!!尤其是像新竹這件事來看....犯案者根本就是喪心病狂....如果只是因為他們未滿十八歲而輕判....不僅對死者家屬是一種傷害....對於一些輕少年更有一種"反正我未滿十八....殺了人頂多也只是關個幾年而已"的錯誤暗示....
金石字 變長藥 wrote:對阿~ 很多女生18...(恕刪) 你可以乾脆說6歲就已成年人...=..="幼齒的女生...賞心悅目...不過~這個立法修正...我覺得有利有弊....前輩捅的濫攤子...準備交給後生晚輩來擦屁股了...
fayefans wrote:各位前輩,請不要裝傻...(恕刪) 觀念不正確民法規定成年唯一方法就是「年滿20歲」刑法並沒有規範成年條件只是要求年滿18歲要負完全刑事責任簡單講成年只有一種=>「年滿20歲」沒有分什麼民法和刑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