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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飆車族,可以使用"槍"類的物品嗎?有用處嗎?

jpstudio wrote:
小心警察沒抓到飆車族...(恕刪)


說真的...小弟在新竹住了這麼多年 看最多的情況是 ...

條子在介壽路右轉光復路的內衣店前埋伏 抓逮那些紅燈右轉的園區上班機車族

背景是 : 頭戴洞洞安全帽的飆仔 一群騎著改裝車快速左鑽右鑽的呼霄而過

而條子的眼睛很好 有裝濾波器 直接把那些影像給過濾掉
今天更好玩 ... 警方擴大路檢 在光復路上設了很多的警網臨檢哨 還有警車閃著燈

可是...就在臨檢哨前100公尺 一堆飆車族就把車停在路邊 在路邊抽煙聊天等條子撤哨

這就是辛苦的警察大人偉大的地方 ....
yhchao wrote:
可是...就在臨檢哨前100公尺 一堆飆車族就把車停在路邊 在路邊抽煙聊天等條子撤哨

這就是辛苦的警察大人偉大的地方 .... ... ...(恕刪)


這時條伯會驕傲的說:

您看看~您看看
飆車的都不飆車了
檢查哨的效果不是很好嘛!!...................凹
50機槍,而且要四管的,那個一打出去真是斷手斷腳斷身體,人稱.....人間攪肉機(有看過藍波4嘛)
edsilvia wrote:
用槍時機跟用槍要領?...(恕刪)


請服用。。

用槍時機:
1當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衛時2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鎮壓時。
3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時,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
4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5要犯逃脫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用槍要領:
1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2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3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4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5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營長官


已符合用槍時機第一條

chiang:我從來都不會拉人下海受苦,你們只要乖一點就好,有空加減點一下廣告就是對我們最好的支持了
kent huang wrote:
50機槍,而且要四管...(恕刪)

我比較喜歡rambo4裡面那隻M82A2
有效射程將近2000公尺
爆頭才過癮
para_edl wrote:
我比較喜歡rambo...(恕刪)


用那把爆頭是殺雞用牛刀.........

印象中是拿來打直升機或裝甲車的,用來打人........
記得不久前倒是有個反過來的例子
飆車族配備了改造BB槍防身......

結局:被裝備了冷兵器的抓狂大學生給亂刀砍死!!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brad6905 wrote:
用那把爆頭是殺雞用牛...(恕刪)

是沒錯啦
不過拿來遠距離狙擊應該也可以
一般狙擊槍無法打那麼遠
那支還有出過BB槍
para_edl wrote:
...(恕刪)

可以使用娘娘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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