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見解雖然說還是要從教育做起但現在家長把自己的小孩當作寶敢碰他小孩我就告誰老師都不能體罰學生(不要真得太誇張)以前老師用藤條打手心打屁股算家常便飯打完回家還不敢告訴爸爸媽媽跟他們說了也只會聽到:老師打得好,不乖就要打現在的學生不能碰我朋友在當國中老師 他說學生根本把老師當屎一樣被老師糾正就飆髒話嗆聲"打我阿 你有種打我阿 你打我我就告你體罰"要從教育做起但教育一開始就出問題了還奢望會教出甚麼樣的小孩呢
rossipan wrote:怎麼沒有人要回應這個...(恕刪) 你說的是個案大家支持死刑 是在犯人 罪大惡極 罪證確鑿的情況之下 有死刑這個刑罰至於你說的 長期遭受凌辱 而將凌辱人殺害 是另外一回事司法上自然會評判...
這些飆仔其實都是卒仔,就是仗著人多而已,單槍匹馬,你看他敢嗎,有的還聚眾向警方挑釁呢,談人權?別鬧了,若是被強姦被打死的是自己的家人,你再去跟行兇者談人權吧,台灣的法律早死心了,判的輕不說,蹲沒幾年就出來又是一條好漢,10000%支持判死刑.
rossipan wrote:怎麼沒有人要回應這個...(恕刪) 一般來說,特殊個案法官都會斟酌判刑但當一個罪證確鑿的犯人判了死刑, 那還用客氣嗎?廢死聯盟大概會質疑 "罪證確鑿" 的誤判率吧 , 哪怕是0.01% , 他們也會拿來說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