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還是少出門.............住哪個城市應該都一樣..................盡量部要去人少的地方談心........要嘛在家裡...不然花點錢到哪隨便你....................政客只會說說出一張嘴......他家發生小事....好像台灣全體總動員..................所以自求多福.卡實在.....................
我國對飆車族相關的處罰都太輕了,要嘛就至少判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情節重大者(傷人,搶劫等,加重刑責)...不要只判幾天或罰個錢就了事,且對付飆車族手段就不要講情面,有些都囂張到砸警車或打人砍人,還替這些人講啥人權???我國的法律真的很奇怪,好像只會對這些犯人講人權,被害人都是活該的一樣...尤其是那些什假道學的人權人士.....怎不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想想!!!!當這些泯滅人性的份子侵害人權時,為有先以嚴刑峻法先消磨掉獸性,才有可能導回人性....
話說昨天出去洗車想說這邊是發生命案了嗎? 少說停了20台警車原來是附近山上好像有個靶場可能是打靶訓練之類的吧聽到槍聲接二連三的響起時心裡不禁跟著思考就算靶打的再準又有用嗎~?在台灣,除了對付惡性重大的槍擊要犯之外警察似乎只要一開槍就會被冠上不當使用槍枝的罪名搞到最後槍枝好像根本只是警察大人的裝飾品為什麼在台灣很多事情就是這樣悲哀呢?感覺~要是到時緝拿兇手的過程中有使用到槍枝會不會過一陣子又有人跳出來要國賠...
好人一個,就這麼走了?這種事一而再地出現也不能怪罪警方警察不在當場,否則事情不會演變成這樣除非有預知犯罪的方法...我個人已經看透了與其這樣不明不白的死掉不如也武裝自己,讓對方知道要戰就要有代價的覺悟就算我死,也要帶走一些東西陪葬
常去新竹,新竹苗栗通通一個樣...看到迪爵還是豪邁OR BUBU那種車+洞洞帽的最好閃遠一點...來苗栗之後,讓我實在不能不聯想客家鄉鎮的純樸民風啊...個人想法,不用筆戰...我們學校PTT板上也常討論苗栗小流氓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