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大家都關心被撞的人,都漠視開車的心情

la401209 wrote:
就算警車開了很快,但他們當時正在執勤,是有其正當、合理性,..(恕刪)


撞人也有正當性、合理性。

希望有一天你或你家人不要被撞到,祝你闔家安康。
marschuang wrote:
不是有個叫路權的東西,跑哪去了?恕刪)


在台灣已經自動把他等同"應(能)注意而未注意"
akitoli wrote:
出來囉!!檢方已調出當時的通聯記錄,該員警當時正好在打手機...(恕刪)


怎麼可能,那檢察官一定是有問題,一定是挺貪腐的檢察官

聯合報造反啦....
因為撞到的是口口聲聲愛台灣卻不知道為啥要來遊行的正港台灣人
而撞人的就被這些口口聲聲愛臺灣卻沒為台灣做出貢獻的人歸類為執政者幫兇的警察
所以被撞的一定要討回公道勇敢臺灣人不能被欺負
撞人的既然是幫兇一定要鞭到死
卻已經忘了回歸事件的本質
唉這就是台灣
如果單純的不看昨天有政治活動,只是看兩位老人家的行為,
況且,兩位老人家穿越馬路的行為與政治活動有關嗎?
在非管制區裡發生的事,應該要以平常的情形來看待。
警察執行公務,這是平常就有的例行任務,老人家穿越馬路,也是平常就有的違規行為,
如果今天不是517,這件事情就該回到法律面來看,我想違規穿越馬路才是意外的主因吧!
因為違規穿越馬路,所以發生車禍,(老人家的責任)
但因為警車車速太快,所以傷者傷勢嚴重,(警察的責任)
在台灣,有種道義賠償,這真是該死的作法,只要傷的比較重,叫可以獲賠道義賠償,即使有錯在先,
這真是個糟糕的觀念,『情、理、法』是這樣用的嗎?
不知道當時紅衫軍集會的時候,撞到紅衫軍會怎樣?

他們也是沒有路權喔,也是一堆人在警戒區外喔。
eugeneyc wrote:
這些說風涼話的最好被...(恕刪)


另外一篇太長,不想回覆
今天兩方都不是我親友.....就算是,我有'資格'說誰對嘛?

還是因為是我親友, 所以當然是我對......?

法律法規啥用, 就是在各自存私心下用的啦...

管他被撞的是誰, 又管他撞人是誰...

不是很簡單嘛...有這麼難想嘛...呵...
la401209 wrote:
老人家的人生已經近黃昏了,要是死了,也沒什麼好怨,
21歲的年輕人,人生才剛開始,卻已經面臨結束了。
這些老人家到底知不知道自己一時的不遵守交通規則,卻要葬送一個年輕人的一生。


原來如此~~~~ 這種邏輯真不錯..

老的就不是人、該死,被撞死了還不能怨,讓年輕人可以活久一點..
我趕快去跟主管說去..

我實在不願意說,如果是您親人遭受到這樣的車禍痛苦
您還會不會這樣說

現在不是有越來越多證據說當天車速快、未煞車、警車未開燈
警察的過失責任越來越明顯...

別讓政治影響了腦袋的正常判斷...
比爾蓋飯 wrote:
撞人也有正當性、合理性。

希望有一天你或你家人不要被撞到,祝你闔家安康。


我有說撞人有正當性、合理性嗎?
我是說執行公務時,開快車是有正當性、合理性,
你是哪一隻眼睛被大便糊到了?
我也祝你家人平安,不要被強姦、強暴了,希望你家人遇到歹徒時,警察都能照著速限開車,
當你家人坐在救護車上時,消防隊要記得紅燈要停一停,不准超速以免被照相,
但願你家人遇到危急時,有蜘蛛人或蝙蝠俠來救他們。
Cullegg wrote:
原來如此~~~~ 這...(恕刪)


通篇來看

提出兩邊都有問題的人真是少數阿


警察過失責任清楚了
同樣兩位民眾也有過失責任(不想說是老人, 老不老在這件事一點影響也沒有)

比例原則做好就好了啦

別讓政治影響了腦袋的正常判斷...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