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廠商回扣可能之法律責任
http://www.koexpert.com.tw/law/mber_faq2.aspx?seq=3208&cat_name=%E5%85%B6%E4%BB%96%E6%B3%95%E5%BE%8B%3E%E5%88%91%E4%BA%8B%E7%9B%B8%E9%97%9C%E6%B3%95%E5%BE%8B&qstr=
若公司本即規範員工不得與廠商有任何金錢收受往來,則公司可基於與台端間之僱傭關係,提起刑法第342條「背信罪」之告訴,在民事上若對公司權益有造成任何損害,公司亦可對台端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請求賠償其損失。
至於廠商方面,目前廠商應是認為台端收取該佣金,即已有保證驗收之性質,因此其可能依此主張,對台端提起刑事「詐欺」告訴,以及民事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要求台端返還該筆佣金。因此在刑事方面,台端須盡力證明當初並無保證驗收,只允諾提供口頭協助指導設備製作正確性等事實。至於民事方面,目前法院實務上認為此種性質之給付,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嫌,因此構成不當得利之機率相當高。
PS: 我以前待的設備廠給的回扣可多著呢...
各大電子廠管SMT設備的幾乎人人有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