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因為有積假。。算一算。。。剛好可以休4天。。。
所以她從今天就沒有去公司了。。
其實昨天第一時間聽到的時候。。。
我真的好生氣好激動。。。已經很久沒有一件事情可以讓我這麼火從心來。。。
一度想打去跟她的主管吵。。。可是想想真的有這必要嗎?
或許是鴕鳥心態吧。。
我上一份工作。。老板也是積欠我們薪水(請大家小心,這公司在台北和高雄都有,老闆叫林X安Jimmy,賣架網站的軟體)。。。
他就是一附擺爛不給。。。我一個人被欠了5萬多。。是最少的。。。
我們南北的員工加一加。。超過百萬。。。
我們也有去勞工局申訴。。。
第一次開了協調會。。他人不到。。勞工局打去問他怎麼不來。。
他騙說沒收到公文。。而且說他今天下午會把所有的積欠薪資發給我們。。。當然是假的。。
勞工局的人也只是寫寫事情的經過。。就這樣。。。完全沒有作用的一個會議。。。
但是又能怎樣。。告他?對不起。。我們拿不出假扣押的錢。。。
我們能怎麼辦?勞工局說。。就只能這樣。。。
眼睜睜看他又開了另一家公司。。。。

無奈?生氣?
我啥都不想去想。。。就當作沒這回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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