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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 這樣才求處無期徒刑?

DragonQuad wrote:
不可能判無期...(恕刪)

殺害親屬本來就要判重的
犯後悔意這點.....
說實在犯後有沒有悔意要看哪點?
一個人殺了人還可以繼續煮麵 而不是送醫
到底悔意再哪?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法官判死刑就是死刑嗎??

不是喔

要法務部長簽署以後才會執行
沒簽之前是不會死的
如果是王清峰的話, 法官判了她也不會簽的
linchinlung wrote:7300除111(天)=65公里 一天跑65公里這有很很厲害嗎? 我每天用走路13小時,也可以走完不用跑 ...(恕刪)

DragonQuad wrote:
一個是高知識分子,意識清楚,自己決意殺人
一個教育程度不高,酒醉狀態,被妻子挑唆盛怒之下殺人


我記的新聞裡女嬰媽媽說爸爸是大學畢業的,在四五十歲那樣的年紀裡,有大學文憑應該是讀過一點書吧?
另外,不是刻意要區分誰的罪行重大,只是很難認同洪小姐比黃父可惡,簡單的說,他殺的是自己的親生女兒,而且是活生生丟入熱鍋中...跟洪小姐殺人後毀屍的手法比起來,我覺得黃父是畜x!!!
再重覆一次,兩人都很可惡,但是黃父的作為讓我覺得更不配為人,他殺的不是一個與他有利害相關或是彼此仇視的人!
黃父手段兇殘,動機可惡,求處無期徒刑真是...
mix*陳小偉*will wrote:
如果這些罪犯處在有私刑的村莊部落

我看都不用活了
不是要幫黃父講話,我也覺得應該重判,只是樓主這個例子舉得有欠妥當.....

怎麼能拿私刑部落和法制社會相比???如果在某些有私刑制的村莊部落,說不定這根本沒罪!!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有悔意"這點真的很難界定

所謂的悔意是指後悔不該做這件事?

還是因為做了這件事情被抓而後悔?

那後者如果沒被抓是不是就不會後悔了?

我自己是覺得後者根本就不值得原諒~

而那位黃先生~感覺是後者
人權!人權!
台灣是這麼重視人權的國家
哪有可能隨便讓你判死刑
"聽說"黃父平常滿疼黃小妹妹的???

是"他自己"說???還是要被判刑才"說"???怎麼個"疼"法???沒打沒罵就叫"疼"???(十個月的女嬰能打嗎???)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康士坦丁 wrote:
不是要幫黃父講話,我...(恕刪)


其實並不是這樣比較啦

只是我覺得對付這種罪犯

我實在很想用私刑了結~

是我個人感觀的問題 我很討厭虐童跟強姦案 我真的覺得這些人很該死

黃父很該死 之前那個把男同全身上下都刺青的那個人 也是很該死
ⓦⓘⓛⓛ
DragonQuad wrote:
不可能判無期,太重了,我認為關個二十年就差不多了。

比照一下洪曉慧,才判十八年,關十年八個月。

一個是高知識分子,意識清楚,自己決意殺人
一個教育程度不高,酒醉狀態,被妻子挑唆盛怒之下殺人
手段一樣凶殘,事後都有悔意
而且妻子也幫煮嬰男說話了,
我相信他一輩子內心的煎熬比洪曉慧更大

如果最後真的判煮嬰男無期徒刑,那才是真正沒道理
司法這麼容易被社會輿論牽著走,才是最大的不公平

這兩個人重判都沒有很大必要,因為以後要再犯,可能性很小。

...(恕刪)


殺了人然後悔悟可以挽回啥?
樓主啊....很不幸的
這件燙嬰案的那位父親算是我爸的朋友 不過不是很熟的那種
在事發前不久還來我家作客唱歌
那位父親沒喝酒的話 為人相當好 對那個女嬰非常疼愛
但女嬰的母親 因為很氣那位父親愛喝酒 所以時常吵架
但不管男方女方平常對女嬰都很好 跟一般家庭一樣
事發當天父親又喝醉和同居人大吵 才發生這件遺憾的事

所以這一起案件不是那種
"平常就狠心愛打小孩 一時失手打太重致死"的案例
而是很嚴重的酒醉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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