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
台中冷凍人很遺憾,他...(恕刪)
個人同意依照現行公費生的制度應該不會有公費生違約的問題出現,除非他是不想從事這一行,不過為什麼會有大法官的解釋函出來,就是因為已有前例發生,且經法院判決衛生署勝訴,但當事人仍不死心並提起大法官解釋。
prozach wrote:
公立大學醫學系,自費生分數比較高
私立大學醫學系,公費生分數比較高
在我們當時是那樣的...(不知道現在情況)
不能毀約的...
不是賠錢就好,賠錢也不會給你正本證書...
不然以醫師的收入,也許會有很多人因為不想被綁到不喜歡的科,選擇毀約...
我不曾聽過有這樣的是...
反而是當初選公費醫師的,就算家裡有錢的要死的...還是醫學中心訓練完,就得下鄉服務...(身邊一堆這種人...那家裡有錢的為什麼還選公費...,因為公立大學自費比較高,想念比較前面的學校,又分數比不上自費生,所以只好填公費在其次的順位)



cooltyus wrote:
毀約就是賠錢阿= =...(恕刪)